•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4 21:59:00 股吧网页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窦世平 李雁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窦世平记者李雁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给企业生产、公共安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为有力震慑犯罪,警示教育社会公众,筑牢防范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防火墙,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发布5件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案例具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体现依法严惩。人民法院审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案件,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突出全链条打击。近年来,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呈现产业化、链条化趋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注重打源头与打市场并举,认真审查假冒证书来源和去向、非法获利资金流向、涉案人员关系网和所处层级等证据,查明“产供销”各环节犯罪,确保全链条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假验证、假考核、假营销等犯罪。

  三是促推网络空间治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的情况日益增多,此类犯罪因手段隐蔽性、欺骗性更强,目标对象不特定,社会危害更大。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多存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犯罪的情节,遴选此类典型案例加以发布,旨在促进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铲除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利用信息网络滋生、蔓延的土壤。

  最高法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公正与效率”审判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案件刑事审判工作,有效惩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全链条犯罪,着力防范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益,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