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失误收到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24日电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公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工作人员杨滢、王卫峰因在审计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经查,审计中未充分关注审计证据的异常情况,部分项目的外部函证结果与内部复核结论存在较大差异,且未记录不采用外部证据的原因分析,也未进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此外,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与归档方面也存在不符合相关审计准则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局决定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若对该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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