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至2024年11月,前海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超2.1万件,其中涉港案件近1.4万件、占比超六成,12月25日发布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白皮书(2015.02-2024.11)》(简称《白皮书》)透露了一组最新数据。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简称“前海法院”)成立于2015年1月,为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司法改革示范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全市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白皮书》获悉,2015年2月至2024年11月,前海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1819件,其中涉及中国香港案件13992件、占比64%,其他案件覆盖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143个国家和地区,涉及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货运代理合同等263个案由,案件标的额总计585.37亿元。
《白皮书》提到,前海法院坚持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2024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3个月,较集中管辖前缩短14.2个月,审判效率提升了4.5倍。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前海法院申请授权试点探索域外法适用机制,即在不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者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在前海注册的港澳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协议选择域外法解决合同纠纷,或者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商事规则化解纠纷。
据《白皮书》统计,2015年以来,前海法院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审理案件222件。其中,有61件适用国际条约、惯例,161件适用域外法,包括港澳台和美国、德国等15个地区或国家的法律。适用香港法审理涉港商事案件达141件,数量全国领先。
2022年初,前海法院成立“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聘任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职业背景、多语言能力专业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积极拓宽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ADR(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解决路径。
据统计,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累计调解跨境商事案件14968件,聘请35名大湾区律师为涉港澳争议解决专员、21名多法域执业资格律师和8名多语言专业人士为涉外争议解决专员。
记者了解到,前海法院已有多项制度创新走向更大范围的复制推广。其中,“完善域外法适用体系”等3项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向全国推广,“创新跨境商事争议多元解纷体系”等3项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推广;省级层面,18项改革成果先后获评广东自贸区制度创新案例、广东自贸区第八批可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