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推出17条优化措施,包括放宽专项债资金的投向和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并在11个地方推行“自审自发”试点,强化资金监管以防范兑付风险。
超28万亿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制度迎来重大改革,旨在提高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益,助推经济稳定增长。此项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控风险,并加大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在民生、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等方面。
新政策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无收益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房地产开发(除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储备外)等五大类项目申请专项债务,这将大幅扩展可申请项目的范围,支持信息技术、新能源和数字经济等前沿产业。专项债的额度分配将依据地方政府的财力状况和项目需求,优先支持准备充分且投资效率高的地区。此外,地方政府在债券额度下达后需加快发行,确保资金及时使用,避免闲置。
为提高审批效率,政策允许在部分经济大省和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地区开展专项债项目的“自审自发”试点,简化审批流程,并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通过动态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广发证券相关研报指出,《意见》带来了多个重要变化,尤其在专项债的投向领域和审批机制方面。首先,专项债的投向由原先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为仅“负面清单”管理,这意味着除了负面清单中的领域,其他所有项目都可申请专项债资金,从而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大灵活性。资本金使用上限从25%提升至30%。此外,政策还提出通过“自审自发”机制,允许部分经济大省(如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直接向省级政府报批。
财通宏观团队分析认为,此次专项债新政扩展了专项债资金的使用范围,特别是对新兴产业和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的支持。政策明确将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如数字经济、量子科技、低空经济等)和传统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纳入专项债资金使用范围,同时提升了专项债资本金的使用比例,从25%增至30%。预计2024年专项债资金主要投向市政建设(占比27%)、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8%)、交通基础设施(18%)等重点领域。
申万宏源研报认为,新政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简化了专项债的投向审批,使地方政府在选择项目时更加灵活。防范债务风险的重视度提升,明确地方可安排项目补助资金并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由于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承压,部分地区专项债付息压力增大。2023年,黑龙江、天津、青海等地专项债付息规模占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超过35%,甘肃、河南的付息规模增速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