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来源:界面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各单位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