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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6:51:10 股吧网页版
河北证监局强化年报编制责任与监管力度 严禁触碰财务造假等监管红线
来源:证券日报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不断加大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效推动了市场环境的净化和透明度的提升。

  为帮助上市公司深入了解最新监管政策,强化合规意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河北证监局指导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于12月25日举办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项培训暨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扩大)会议第二次专题活动——年报编制与打击财务造假。

培训现场张晓玉/摄

  明确年报编制责任

  打击财务造假

  岁末年初,上市公司迎来了年报编制的关键时刻。年报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核心内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培训会上,河北证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详细部署了年报编制工作任务,并重点阐述了打击财务造假的监管要求。上述负责人表示,财务总监作为公司财务信息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坚决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严禁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等手段人为调节利润触碰财务造假等监管红线。

  此外,上述负责人还强调了年报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证券监管部门对年报的审核高度重视,在年报披露前后,会对重点公司、风险类或可疑类公司进行约谈,对异常的审计机构也会进行约谈,并将年报数据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因此,他提示各上市公司要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工作,确保年报能够经受住监管部门、投资者、媒体等各方的监督和质询,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会后,该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到:“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让财务总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不仅要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还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财务造假的发生。”

  构建综合惩防体系

  严惩财务造假行为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河北证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的四大重点领域,包括欺诈发行、系统性造假、滥用会计政策以及虚假贸易等。他提醒上市公司财务总监们要增强公司治理的内生约束,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同时,为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政策,河北证监局在此次培训中邀请了中国证监会专家深入解读近期资本市场政策,阐述财务造假治理新规,并介绍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及执法特点。

  上述专家表示,这些新规释放了惩防并重的政策信号,明确了财务造假的重点打击领域,对各类财务造假行为进行从严打击,坚决遏制财务造假现象的发生。中国证监会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执法理念,对各类财务造假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多渠道识别财务造假线索、强化发行审核和公司监管等业务条线的协同,以及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的衔接,形成了立体化的追责问责机制。

  在分享执法特点时,专家提到,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查处的财务造假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罚没款金额也屡创新高。特别是针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对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市场禁入等。

  与会公司对记者表示:“可以感受到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以及全社会打击财务造假的力度和决心,致力于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资本市场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上市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履职,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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