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12月27日电 人民银行27日进行1078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操作利率为1.50%,与此前持平;鉴于当日有1016亿元7天期逆回购到期,公开市场净投放62亿元。本周人民银行共开展5801亿元逆回购操作和3000亿元1年期MLF操作,因当周有16783亿元逆回购到期,公开市场累计净回笼7982亿元。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7天品种涨逾20BP,14天品种继续上探。具体来看,隔夜Shibor上涨0.20BP,报1.3880%;7天Shibor上涨20.70BP,报1.7400%;14天Shibor上涨12.10BP,报2.1570%。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12月27日)
来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市场方面,DR007大幅走高,R007成交额占比逼近20%。具体看,DR001、R001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下行0.2BP、2.3BP,报1.3847%、1.5106%,成交额分别减少4053亿元、9959亿元;DR007、R007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上行20.6BP、6.3BP,报1.8027%、2.1384%,成交额分别增加582亿元、1998亿元;DR014、R014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上行9.8BP、下行4.1BP,报2.1309%、2.1179%,成交额分别减少68亿元、892亿元。
货币市场利率(12月27日)
来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据上海国际货币经纪公司交易员消息,27日资金面整体呈偏宽松态势。具体来看:早盘大行国股行融出隔夜为主,跨年资金较少。月内到期资金宽裕,跨年资金价格较高,非银机构隔夜押利率成交价格在1.60%-1.65%区间,押存单信用成交在1.80%附近。跨年资金方面,7D期限利率成交在2.30%-2.35%区间,押存单信用成交在2.35%-2.40%区间,14D期限押利率在2.05%-2.10%区间少量成交,跨季资金整体较上一交易日边际收紧。公开市场操作后,隔夜资金价格继续下行,押存单信用成交在1.70%附近。跨年资金方面,7D成交在至2.30%-2.35%区间。靠近中午,7D资金成交在2.25%-2.30区间。 下午年内到期资金继续呈宽松态势。午后年内到期资金成交价格继续走低,隔夜押存单成交至1.65%附近,押利率债隔夜成交至1.40%附近。跨季资金方面,7D期限押利率存单地方债至2.25%附近成交,14D期限成交至1.97%附近。15点过后,隔夜押存单成交下降至1.60%附近,押利率成交最低至1.40%。临近尾盘,隔夜押利率最低成交至1.36%,押存单最低1.60%成交。
同业存单方面,上海国际货币经纪交易员表示,截至下午5点30分,12月27日有81只同业存单发行,实际发行量为1798.6亿元。
一级存单方面,1M为调休日到期,其余期限均为工作日到期。6M和1Y期限的国股大行、3M期限的AAA城农商行交投活跃,其余期限情绪一般。二级存单方面,交投活跃,情绪较好,各期限成交收益率下行明显。其中1M国股日终收在1.62%,较昨日下行约8BP;3M国股日终收在1.63%,较昨日下行约7BP;6M国股日终收在1.64%,较昨日下行约5BP;9M国股日终收在1.64%,较昨日下行约4BP;1Y国股日终收在1.61%,较昨日下行约4BP。
【今日关注】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要求,要强化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加强金融与产业、财政等政策联动,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培育一支既懂金融又懂“三农”的工作队伍。
·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就《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明确银行卡清算机构建立清算业务规则、成员机构约束、风险管理框架、差错与争议处理、外包业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展业要求。提出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在治理结构、规则体系、成员机构管理、风险管理框架、业务连续性保障、外包业务管理等方面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针对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多元异构环境下的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体系,建立数据安全技术架构,明确数据保护策略方法,采取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将数据安全保护纳入信息系统开发生命周期框架,针对敏感级及以上数据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实现数据安全保护措施与信息系统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其中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湖州银行增加注册资本6.07亿元,由10.13亿元变更为16.2亿元。
·招商银行公告称,同意聘任雷财华、徐明杰为招商银行副行长,任期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