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修订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近日修订印发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备案要求、材料和方式,备案核验、公告和注销,法律责任,附则。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坚持从严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调贯通,针对性作出有关监管安排。
此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备案管理要求;二是明确备案范围和未备案执业限制;三是加强持续备案监管;四是健全备案退出机制;五是建立整改公告机制。此外,对于新老办法衔接,在附则中对已备案证券评估机构作出一年的过渡期安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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