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8 01:04:40 股吧网页版
两部门修订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近日修订印发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备案要求、材料和方式,备案核验、公告和注销,法律责任,附则。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坚持从严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调贯通,针对性作出有关监管安排。

  此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备案管理要求;二是明确备案范围和未备案执业限制;三是加强持续备案监管;四是健全备案退出机制;五是建立整改公告机制。此外,对于新老办法衔接,在附则中对已备案证券评估机构作出一年的过渡期安排。(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