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8 09:44:30 股吧网页版
完成70%以上主体任务!改革如何收官?国资委划重点
来源:新华社

  12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四次专题推进会。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苟坪表示,过去一年,在各方有力推动下,各地、各中央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已完成70%以上主体任务目标,国资国企改革进展顺利。2025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冲刺之年、收官之年,国资委将印发2025年改革工作要点,各地要盘好账、落好子、谋好局,打好打赢收官战。

  会议部署了要突出抓好的重点改革举措,例如,鼓励企业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采购力度;鼓励以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为龙头,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组整合;强化高负债、无关多元多层架构等问题监管;2025年底前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国务院国资委正在研究制订相关工作指引。

  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采购力度

  苟坪指出,要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链长企业与用户企业要双牵头,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自主可控、融通发展。要充分重视开放市场和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采购力度。

  会议还提出,要推动形成真正的创新土壤、文化和生态。关键是要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要求,统筹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相关规划、组织、考核、激励、合规免责等体制机制,推动企业形成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体系。

  鼓励以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为龙头推动重组整合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作用的重要途径。

  会议要求,通过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结构优化。重点围绕“三个集中”,立足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尊重创新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鼓励以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为龙头,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组整合,实现“1+1>2”,推动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

  2025年底前国企普遍推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

  2025年底前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是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明确要求。

  “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要着力解决有制度没动作和覆盖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苟坪强调,目前,制度建设已基本完成,有关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国务院国资委正在研究制订相关工作指引,加强政策指导。

  他进一步提醒,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适用对象是管理人员而非普通员工;“末等”不等于“末位”,不能简单划比例,更不能搞“一刀切”;“退出”的类型主要是指退出“原岗位”,“退出”的情形主要是指通过强化考核评价,对认定的考核末等或不胜任的管理人员实行常态化“退出”,而不是违法违纪等个别情形或到龄退休、主动辞职等“退出”;退出岗位后,还要加强培训和引导,强化人岗匹配,实现人力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

  把“刚性考核兑现”执行到位

  会议明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着力解决目标设置科学性挑战性和结果兑现刚性的问题。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根据企业发展阶段、行业周期、市场形势等实际,兼顾历史水平、战略规划、同业对标等因素,合理确定契约目标。既不能“降格以求”,也不宜“盲目追高”。要秉持“契约精神”,对于“军令状”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要坚决做到“干得好就激励、干不好就调整”,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把“刚性考核兑现”执行到位。

  强化高负债、无关多元、多层架构等问题监管

  会议提出,对巡视、审计等发现的高负债、无关多元多层架构等突出共性问题,要强化出资人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综合运用专项核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一体推进督促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并严肃追责问责。

  突出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因企施策

  会议强调,更加注重基层探索,充分激发基层改革的内生动力。要建立健全鼓励改革创新的激励机制。同时,更加注重狠抓落实,创新优化改革推进落实机制。

  “要深入实际、精准施策。”苟坪指出,不同企业和地方在核心功能、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差异较大,相应的改革路径和举措也会有明显区别。要突出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因企施策,不追求“齐步走”,避免“一刀切”。比如,为适应发展战新产业、科技创新等任务需要,集团公司要对不同子公司要实施不同的管控模式,对原创性研发类子公司要建立长周期的投入机制、考核机制和宽容创新失败的机制。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