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查获电子烟烟弹720盒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12月28日,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乌鲁木齐海关查获未申报的大量电子烟烟弹,共计720盒,1.44万个。
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伊尔克什坦海关在对一中国籍入境重车进行安全准入检查时,在驾驶室下铺被子下发现未申报的大量电子烟烟弹。经现场清点,共计720盒,1.44万个。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烟弹学名“加热不可燃烟草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将该类产品作为烟草制品监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旅客可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可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携带超出规定数量或者容量的烟草制品进境,海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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