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院长罗新宇:董事会应切实履行防风险职责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12月28日,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院长罗新宇在第二届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论坛暨第41期国资大讲坛上表示,董事会决策应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履行防风险职责。
罗新宇认为,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首先应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经营企业就是经营风险,不发展是最大的风险”的理念非常重要。其次,董事会应切实履行防风险的职责。充分发挥和依靠外部董事的专业性、独立性,善于识别、勇于接受风险,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真正形成监督制衡机制。
罗新宇表示,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其中“科学构建”是基础,当中需要重点把握两点。一是分类施策,因企制宜。统筹国有企业使命、任务、功能定位、业务类型、管控模式、发展阶段等因素,因企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分类施策建立董事会,不能“上下一般粗”,也不能搞“一刀切”。
二是明晰功能,准确定位。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取决于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协同效应。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主体,既不能忽视,也不能片面夸大其作用,应该紧紧围绕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基本功能,科学优化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与党委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形成有机衔接,合力增强公司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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