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办转发七部门《意见》,绘出期货市场发展“路线图”
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了期货市场发展的短期、中期和远期目标,从八个方面系统全面部署了期货市场强监管、防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工作安排,描绘出了期货市场清晰的发展“路线图”。
二、期权产品大扩容,我国期货和期权产品数量达146个
2024年,我国先后上市了红枣、玻璃、鸡蛋、玉米淀粉、生猪、铅、镍、锡、氧化铝、原木、多晶硅、瓶片等12个期权产品和瓶片、原木、多晶硅等3个期货产品。至此,我国期货市场已上市146个期货和期权品种,广泛覆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建材、航运、金融等国民经济主要领域,成熟商品期货的期权覆盖率超过80%,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更多衍生工具,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惠及更多更广泛的产业企业。
三、期货行业掀起“深学细悟”热潮,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期货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围绕《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资本市场新“国九条”、七部门《意见》等掀起多轮学习热潮,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及党和国家对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发展的战略指引,坚持把合规与风险管理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努力贡献“期货力量”。
四、国内天气衍生品研发和应用快速推进并落地
2024年,国内天气衍生品研发和应用落地步伐加快。11月13日和18日,“中央气象台—广期所光伏气象指数”“国家气象信息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气温指数”先后发布。12月10日,中证商品指数公司与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研发京津冀区域气象等指数。上期所也与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上海气象局联合研发气象指数期货品种。与此同时,一批挂钩“中央气象台—大商所温度指数”的“温度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项目陆续落地,开创了温度指数衍生品在实体产业应用的先河。
五、我国期货合约标准“走出去”再添新成果
3月18日,马来西亚衍生产品交易所(BMD)挂牌上市了以大商所豆油期货价格为基准进行结算的期货合约(FSOY)。这是东盟国家交易所首次挂牌上市以我国商品期货价格为基准进行结算的期货合约,我国期货合约标准“走出去”再添新成果。此前,上期所纸浆期货结算价授权挪威浆纸交易所,是我国首次向境外交易所输出的中国期货价格。
六、期货行业国庆假期为交易者办理开户以缓解节后压力
9月下旬一揽子增量政策激发A股交易热情,交易者对期货市场开户的热情不断升温。为缓解长假后可能出现的互联网集中开户压力,国内期货行业全力以赴,首次打破传统的休假模式,提前一日(10月7日)开放互联网开户系统,为客户办理期货开户、激活账户业务。这是史上首次期货交易者可在国庆长假期间办理开户手续。当日,期货公司线上预约开户数量远超日常水平,有效释放了长假后的开户压力。
七、证监会依法对和合期货实施接管
11月15日,证监会决定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对和合期货依法实施接管。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组织成立和合期货接管组,自接管之日起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同时委托格林大华期货成立和合期货托管组,托管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接管后,和合期货正常经营,客户交易不受影响,资金转入转出等均正常进行。和合期货被风险处置属于个案,我国期货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八、商品系列期权提上日程,短期期权工具呼之欲出
11月26日和12月20日,郑商所、大商所先后发布公告,修订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和白糖、豆粕、玉米期权合约,为推出系列期权奠定了制度基础。系列期权也称短期期权,相比常规期权挂牌时间晚、到期时间早、存续期较短,可以解决常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不连续问题,实现每月均有期权到期,满足贸易连续与稳定的需要,有利于相关产业精细化管理短期风险,降低风险管理成本。11月29日起,白糖系列期权已在仿真环境开展仿真交易。
九、中期协出台规则引导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合规发展
11月15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管理规则通过明确业务类型、规范展业行为、细化财务处理、强化风险管控,配套相应自律管理措施,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引导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着力提升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公司更好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大局指明方向。
十、“保险+期货”业务领域首份行业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
12月7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实施《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规则(试行)》。该业务规则明确了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的基本原则、定义、目标和要求,并在业务承揽、期货服务、自律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旨在引导推动“保险+期货”业务良性有序开展。这是“保险+期货”业务领域的首份行业规范性文件,填补了“保险+期货”业务领域的制度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