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方投资因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规被罚160万元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月3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在2025年1月3日发布的公告,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沪〔2024〕50号。
经调查,毕方投资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协议转让受让新通联(603022)3690万股,占总股本的18.4481%。在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2月8日期间,毕方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减持新通联1404万股,占总股本的7.02125%。尽管持股比例每减少1%时均履行了公告义务,但当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时,毕方投资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交易,直至2023年2月8日新通联才首次披露相关持股变动信息。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被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160万元的罚款。该公司需在收到决定后15日内缴纳罚款,并且如不按期缴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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