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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3 19:39:10 股吧网页版
税务总局最新发布 事关“你我”!
来源:券商中国

  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总体延续前五次汇算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结合近几年的服务和管理实践,将其中实施效果明显、纳税人感受较好的举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进一步健全汇算服务管理体系。

汇算清缴计算方式不变

  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每年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2023年,税务部门每年均发布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汇算内容、适用情形、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办理渠道、申报信息等事项。经过五年的实践,汇算整体平稳,出台更加稳定成型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已具备条件。

  《办法》总体延续前五次汇算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结合近几年的服务和管理实践,将其中实施效果明显、纳税人感受较好的举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进一步健全汇算服务管理体系。

  根据《办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算方式不变,仍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21号),将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至全国。

  对此,《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可以在汇算时填报或扣除进行了说明。扩围地区纳税人存在2024年12月份缴存个人养老金情形的,税务部门将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提供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服务,纳税人既可以在办理2024年度汇算时扣除,也可以提交给任职受雇单位在扣缴申报2024年12月属期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健全汇算服务管理体系

  在健全汇算服务管理体系方面,为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汇算,《办法》将税务机关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汇算初期预约办理服务以及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的优先退税服务等举措进行固化。

  《办法》基于部分纳税人在汇算期间对自身收入纳税情况的疑问,对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的,税务机关提供异议申诉渠道。

  同时,《办法》更加重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清晰界定汇算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为汇算服务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个人相关涉税信息保密,并列示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法律救济渠道。

  此外,《办法》还更加方便纳税人详细了解汇算各类事项,指引纳税人做好各项汇算准备。《办法》明确,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及时确认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报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性;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扣缴义务人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的准确性;同时梳理在汇算时填报的有关证据资料。

  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为例,本次汇算将于2025年3月1日开始。有在3月1日至20日期间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从2月21日起,即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在这之前,纳税人应按《办法》规定做好相应准备。

  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出台后,税务部门将切实加强汇算办税辅导、完善纳税服务,持续优化个税APP各项功能,及时回应、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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