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问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这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本期嘉宾
陈超凡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广州日报《理论周刊》:如何理解全面转型的必然性?
陈超凡:随着“双碳”目标迈入新阶段,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成为必然趋势。能耗双控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对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起到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能源结构逐渐向绿色低碳化转型,能耗双控政策对非化石能源发展、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支撑作用渐显不足。因此,必须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即碳排放双控)转型,明确区分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消费,鲜明树立鼓励非化石能源发展的政策导向。2023年,我国煤炭消费比重已由2012年的68.5%下降至55.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由9.7%提高至17.9%;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25%左右。可见,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的新形势下,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效率,加快形成以新型能源体系支撑能源消费和经济增长的新局面,实现“绿色低碳能源”与“增长”紧密挂钩、“碳”与“增长”逐步脱钩。
广州日报《理论周刊》:如何加快形成全面转型的工作合力?
陈超凡: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提供了重要指导。在国家层面,应加快完善碳排放双控相关法规制度、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及相关标准体系、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双碳”评价考核体系、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控机制等;在地方层面,应基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源资源禀赋等因素,贯彻落实好国家分解的碳排放双控指标及各项政策要求,做好本地区碳排放预算管理和监测预警,压实重点行业企业的控排减排责任,将碳排放管控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业协会应积极协同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加快制定实施体现行业特征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企业应加强内部节能降碳管理和供应链碳管理,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先进和适用技术研发应用,建设数智化能源和碳排放监测管理平台,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与评价,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降碳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积极为碳排放双控转型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如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参与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体系建设、协同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建设行业细分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等。
广州日报《理论周刊》:如何因地制宜地推进全面转型?
陈超凡:基于国家碳排放双控工作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在充分考虑不同的区域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因素基础上,应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地区的碳排放双控指标和细化方案,探索多元化的碳排放双控实现机制和路径。例如,对于化石能源生产与消费量大且碳排放高的地区,应以强化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施能耗双控政策,持续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稳妥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为向碳排放双控转型夯实基础;对于非化石能源资源丰裕且碳排放较低的地区,应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光伏、水电、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积极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大力发展储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全面提升非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以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用能需求和经济可持续增长;对于能源资源相对匮乏但用能需求旺盛、经济增长快的地区而言,应加快探索以市场化手段助力实现碳排放双控目标的新机制和新路径,优化碳排放配置效率,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双控目标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