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制度创新引领高水平开放成为我国开放领域的亮点与特色。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核心区域,经济开发区在新形势下面临转型发展的新任务。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经验来看,制度创新是促进其高水平开放的重要引擎,为开发区的转型升级进行了前沿探索。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逐渐进入新阶段,对接并引领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制度改革,构建公平普惠、规范透明的“境内开放”制度体系。我国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各类功能区开展制度创新工作,通过开放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与国际通行经贸法律规则以及中国高水平开放国情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形成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推动高水平开放和全球化发展、扩大中国国际影响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我国始终保持持续开放的动能与活力,成为维护全球化的中坚力量。
以制度创新推动高水平开放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下去。以制度创新升级为基础,创新贸易模式和业态,健全外资准入前后国民待遇制度,精准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系列措施,推进各类开放区创新升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开放新经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关键,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打造可预期、透明化、宜商宜业宜居的稳定发展环境,将制度创新红利与超大规模市场红利相结合,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夯实开放新优势;以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为抓手,推动与国际高标准区域合作协定有效衔接和互通互容,高质量落实RCEP,积极申请加入CPTPP,扩大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的制度型开放创新,形成高效便捷的制度开放体系;以深化国际合作为突破,构建高水平自贸区和投资协定网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主动加强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标准方面的引领度和参与度;以提升开放制度创新能力为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中央与地方间的制度改革创新协同机制,排除法律政策堵点,调动各级政府、各功能区开放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开放治理水平。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规则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