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郑商所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规定》(下称《业务规定》),并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进行配套修订,进一步优化标准仓单(下称仓单)质押登记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仓单质押登记,是指借款人使用自身持有仓单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期货交易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质押行为进行登记的业务,是期货交易所服务实体企业的一项重要职能。
据了解,为方便实体企业使用仓单质押融资,盘活存量资产,降低经营成本,郑商所自2002年起开展仓单质押登记业务,为产业客户和银行开展仓单质押提供登记服务。自业务开展以来,共有11家银行参与了质押融资业务,累计办理仓单质押登记近3万张,涉及棉花、白糖、PTA、菜油等7个品种,在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前期广泛征求市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郑商所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一是明确了仓单质押登记方式由交付模式改为登记模式,减少了仓单质权转移不必要的业务环节,回归登记业务本质。二是为借款人提供了带押转让路径。在仓单质押到期前,经借款人与银行协商一致,借款人可以在不解除质押登记的情况下,通过郑商所仓单转让或期货交割等方式转让质押仓单,提前归还银行借款,降低借款人资金周转压力。三是理顺了银行质权行使路径。当借款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以根据双方约定,通过郑商所仓单转让或者期货交割等方式处置质押仓单,并就所得款项优先受偿,解决了银行难以通过处置仓单行使质权的障碍。四是优化银行接入方式。原业务模式下,银行参与业务需要由专线接入,此次优化改为互联网接入,更加便利银行参与仓单质押业务,同时有效降低了银行专线接入成本。
本次相关业务规则的出台,从业务实际出发满足市场需求,有助于防范仓单管理风险,支持实体企业利用仓单质押融资,降低经营成本。有关市场人士表示,此次业务优化,兼顾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需要,优化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模式,降低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对助力实体企业降本增效,促进产业链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