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戴晶晶
“我国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亿千瓦,预计”十五五“将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大幅增加系统消纳压力。”
1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下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在进行政策解读时作出上述表述。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此外,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这是国家首次对新能源年消纳总量作出明确要求。
尽管新提出的年均新增消纳量低于前两年,但仍然反映出中国政府对2025-2027年新能源装机预期持积极态度。
2023年,中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约2.93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4倍,首次突破2亿千瓦大关。截至2024年12月中,国内风光装机总量达到13.5亿千瓦,去年风光新增装机总量约3亿千瓦。
截至2024年9月底,中国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2.5亿千瓦,提前六年多完成了中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
风、光装机量高速增长,也带来了消纳难题,新能源消纳率呈现下降趋势。今年1-10月,全国风电利用率96.4%,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利用率97.1%,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
“部分新能源发展较快的省份消纳压力凸显。”国家能源局指出,而调节能力建设缺乏统筹优化,存量调节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价格、市场机制等有待完善,亟待做好调节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加强调节能力规模、布局与新能源发展的衔接,加大力度统筹现有调节资源高效调度利用。
2024年8月,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下称《行动方案》),要求在2024-2027年重点开展九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作为《行动方案》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的配套专项方案,在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尤其对新型储能的调用作出具体规定。
在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改造或建设一批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实施改造,由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运行,提升调用水平。
《实施方案》还要求明确各类调节资源的调用序位,以及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
其中提及,电力调度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细则,明确新型储能的调度关系。优化新型储能调度运行,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增强本地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应用尽用。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
新型储能已成为中国灵活性调节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中国灵活调节煤电规模超过6亿千瓦,跨省区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超过3亿千瓦,抽水蓄能累计规模达到5591万千瓦,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
但国内新型储能“建而不调”,经济效益差等问题长期受到诟病。
在2024年4月10日举办的第12届储能国际峰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舒印彪曾提及,中国新型储能利用率不高,2023年电网侧、用户侧、新能源强制配储项目平均利用率指数分别为38%、65%、17%。
新能源配储是电源侧储能的主要形式,各地强制配储的政策曾多次引发争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去年4月发文提及,新能源侧配置的新型储能,等效日均充放电次数仅为0.3次左右,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