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杜雨萌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看来,建设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我国就有了集聚资源、激励创新、升级产业、推动增长的坚实依托,就有了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强大底气。要强调的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是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大市场,绝不是搞自我小循环,绝不是关起门来搞封闭运行的大市场。
具体来看,《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
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比如,针对交通设施仍存在部分断点卡点的问题,提出“各地区要以打通断头路、基本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以及基本打通跨省航道主要瓶颈和碍航节点为重点,加大协同力度,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指引》中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比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加强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加大区域合作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探索力度”;又如,“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引导全国布局的品牌连锁实体店、厂商直营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等。
“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的大市场,而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会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李维正表示,商务部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开放促改革,推动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通,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做好4个方面工作:做好外资市场准入“减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王善成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更有力有效、可感可及的举措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围绕保障市场体制有效运行,加快完善市场制度规则。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压减清单事项,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迁移即办服务效率。加快推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修订,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法立法进程。
二是围绕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加快形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等。深入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异地异店退换货、公积金异地取用、医保账户异地结算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三是围绕打通经济循环各环节,加强市场“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不断提升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水平。稳步推进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建设,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跨区域大规模流通。加快修订商贸物流领域标准,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
四是围绕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着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出台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指导意见及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涉企乱收费源头治理,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五是围绕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大力破除经营主体反映强烈、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市场准入壁垒。持续扎实推进招标投标、企业迁移等领域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