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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08:27:30 股吧网页版
上证观察家 | 聚焦场景打造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杨成长 龚芳 方思元

  ■中国经济新形态及新政策(四)

  □杨成长龚芳方思元

  □ 不同于传统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当前数字经济已形成“核心产业、转化平台、应用场景”的三段式结构:核心产业提供基础技术和数据,转化平台构建底层技术和应用之间的桥梁,应用场景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促进数字经济更好发展要聚焦“三段式”差异化需求,出台针对性政策,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环节的发展潜力

  □ 聚焦算力资源的统筹和共享,增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源动力,包括优化算力资源分布,提升算力供给能力;加强算力分配方法和定价研究,促进算力资源互联互通

  □ 大力推动数字经济转化平台差异化发展和特色化应用,包括鼓励平台企业立足企业和居民的新需求,开发多样化的服务产品,避免同质化和过度竞争;打造完善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推进常态化监管,支持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 以标准化多元化的应用场景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包括加快形成各层级数字应用场景标准建设机制;加快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建设示范案例;逐步形成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与传统场景的规则调整标准;加快完善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的系列配套措施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之一,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新引擎,我国也呈现出实物经济向数字经济快速转型的发展态势。与实物经济不同,数字经济更加强调知识、信息和服务等无形资产的流动,在产业形态上呈现出“核心产业、转化平台、应用场景”的三段式结构。数字经济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另一方面也对宏观统计方式、价格管理方式、就业调控方式、产业运行方式形成较大冲击,对宏观调控政策提出新要求。为更好发挥数字经济的引擎作用,要加快优化宏观调控理念、创新宏观调控工具,围绕“三段式”产业结构,以算力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进一步做强核心产业,以差异化发展强化转化平台作用,以标准建设推动数字应用场景打造,全面强化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的赋能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一、数字经济重塑宏观政策调控理念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深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以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为抓手,催生新模式、新动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数字经济,明确提出要“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一)数字经济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创新活跃,数据要素已渗透到经济社会各领域全过程。自2015年以来,数字经济占比从27%快速提升至42%,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3.9万亿元,较上年增长3.7万亿元,数字经济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6.45%。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在有效支撑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也对社会运行、产业发展、生活方式及宏观调控方式带来深远影响。

  在生产方式方面,数字技术尤其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企业产销过程网络化、生产过程数字化、决策过程智能化,实现了信息技术和产业的充分融合,大幅提升了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增强新兴产业的发展潜力。

  在生活方式方面,数字技术丰富了居民的工作方式、购物方式、社交方式,在线购物、数字支付、智能家居等新兴模式大大提升了生活的便利性和个性化,也突破了传统日常活动的空间限制、时间限制,促进了信息的快速传播和文化的交流融合。

  在社会治理方面,数字化技术和应用深度融入了社会的发展与治理中,既提供了便利化、透明化、普惠化的数字服务,有助于精细化治理,也通过数字化的城市运行管理系统提高风险处置效率,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数字经济新形态对宏观调控政策的理念、形式和工具提出新要求

  与实物经济的物质化特征不同,数字经济是以平台化、网络化、虚拟化、共享化、灵活化为特征的经济形态,突破传统的统计方式、价格形成机制和产业运行方式,对宏观调控带来一系列新挑战。

  在宏观统计方面,数字经济涵盖互联网企业、平台经济、物联网设备、产业数字化等多个领域,数据来源极其广泛且分散在不同的企业和平台之间,显著加大统计难度。同时,数字经济下的共享经济、直播经济、免费社交平台、内容分享平台等非正式交易、非直接交易活动使得经济的实际产出路径更加复杂,传统统计方式难以捕捉相关活动的真实规模和价值。

  在产业运行方式方面,除核心产业外,数字经济大多数领域本身无法独立运作,必须依赖于制造业、零售业、金融服务业等传统产业基础为其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例如,电商平台、社交媒体仅提供平台入口和流量网络,而平台上的商品和服务是各类平台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新的产业关系下,宏观产业政策如何调控、优化、完善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成为重点和难点。

  在价格管理方面,一方面,数字经济依托的互联网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市场信息的高度透明化,“价格战”等竞争日益普遍,导致价格走低;另一方面,数字经济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和大数据分析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以成本降低带动产品及服务价格降低。近年来,我国物价水平低迷,除周期性因素外,数字经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数字经济引发的低物价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对价格的调控效力。

  在就业方面,数字经济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这使传统就业岗位减少,而新兴岗位对技能的要求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业的难度。同时,数字经济中的灵活用工、平台工作等新型劳动关系对现有的劳动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要求,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引导的管理难度和成本。近年来,围绕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在完善平台经济管理、健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上取得了重要成绩,但整体来看,对数字经济的认知还在逐步积累的过程中,宏观调控方式及方法仍须不断完善。

  (三)与实物经济不同,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呈现明显的“三段式”结构特征

  不同于传统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当前数字经济已形成“核心产业、转化平台、应用场景”的三段式结构:核心产业提供基础技术和数据,转化平台构建底层技术和应用之间的桥梁,应用场景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当前数字经济在三大核心环节均面临不同层面的制约。核心产业主要是面临算力资源的碎片化与分散化问题,同时算力资源的共享和调配机制不够完善;转化平台环节主要面临过度竞争和同质化问题,此外平台与企业之间衔接不畅,企业数字化转型还缺乏清晰的模式和路径;在应用场景环节,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的打造标准、打造路径、打造方式均不够清晰,各地区、各行业打造应用场景的进度、能力、质量差异较大,这也成为近年来制约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促进数字经济更好发展要聚焦核心产业、转化平台、应用场景“三段式”差异化需求,出台针对性政策,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环节的发展潜力。

  二、聚焦算力资源的统筹和共享,增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源动力

  算力是数字经济的底座,是集信息计算力、网络运载力、数据存储力于一体的新型生产力。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各项要素中,算力在支持和驱动各类数字化应用、创新技术以及新兴商业模式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算力发展取得突出成就,在高性能计算、芯片设计、数据中心建设等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然而在算力资源分配、共享、调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要围绕提升算力资源分配的效率和公平性,加快完善产业生态,以高效的算力部署引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算力资源分布,提升算力供给能力

  过去我国算力发展面临显著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大中小企业分布不均衡等问题,2022年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启动实施,极大地缓解了我国东西部算力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局面,然而在企业算力资源分布方面,目前我国仍面临大型科技公司掌握大量算力资源、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算力支持、算力利用率偏低等问题。

  未来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内核源动力,一是要更好发挥“东数西算”工程作用,一方面,聚焦当前西部地区技术和人才短缺问题,推动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数据科学、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专业人才,鼓励优秀人才向西部流动,并建立长期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节点间的网络传输能力,降低数据传输延时,提升计算资源供给能力,确保数据传输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二是要着力解决不同规模企业间的算力资源差异及不公平竞争难题。当前我国算力资源多以云服务形式提供,虽然有多个云服务平台,但主要的市场份额集中在少数企业手中。要进一步明确算力资源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定期审查市场集中度、价格政策,防止大型企业利用市场主导地位设定不公平的价格或者提供捆绑销售、数据锁定等限制性服务,推动算力资源在企业间的高效共享和分配,降低中小企业获得算力资源的成本,提升中小企业在获取算力资源上的平等性。

  三是要建设全国性及区域性的算力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各地区的数据中心和高性能计算设施,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要加快建立算力集中管理系统,研究智能调配算法,实时监控、实时调配和管理全国或区域内的算力资源,强化算力供需精准对接、实时交易、动态按需分配,确保算力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加强算力分配方法和定价研究,促进算力资源互联互通

  算力已经成为数字经济企业所需的重要资源。算力虽然属于市场化范畴,但其运作过程又带有公共产品或半公共产品的属性。目前,我国算力的管理分配方法尚未完善,许多企业在算力议价、使用时间和周期等方面仍面临较多困难,要加快研究将算力作为市场化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分配和调度的方法。一要设计多样化的算力定价策略,深入了解和分析企业的不同需求,如峰值时段需求、突发性需求、稳定期需求等,据此设计灵活的计费模式;考虑建立动态定价模式,如峰谷定价模式,高峰期价格较高,低谷期价格较低,促进资源均衡使用。

  二要推广“算力券”模式经验,完善发放和管理制度,细化“算力券”补贴对象、用途和使用期限,按照不同的申请主体和项目类型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比重,全程跟踪评价“算力券”使用效果,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对绩效差的企业减少或暂停补贴,避免资源浪费。

  三、大力推动数字经济转化平台差异化发展和特色化应用

  数字经济转化平台为数字技术在场景的应用搭建桥梁,主要包括高性能云计算平台、电商与数字营销平台、企业管理与协同办公平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平台、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平台等。各类平台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支持、服务和解决方案,在优化资源配置、降本增效、促进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巨大的社会性价值。然而近年来,各类平台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开始出现竞争过度、同质化、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极大地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未来,要聚焦平台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应用、柔性化监管三大重点分类施策,更好地架起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桥梁。

  (一)要鼓励平台企业立足企业和居民的新需求,开发多样化的服务产品,避免同质化和过度竞争

  一是鼓励平台企业进一步挖掘新领域应用潜力。当前,电商、外卖、共享出行、社交等领域的平台同质化竞争问题较为突出,但在本地化社区化平台、数字健康与医疗平台、教育与终身学习平台等领域,还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有待开发。要通过政策引导平台企业拓展数字经济平台的应用场景,针对不同行业和用户群体的需求,开发多样化的服务和产品,避免市场过度集中和同质化。

  二是加大对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在数字经济转化平台中的应用研究支持。通过人工智能提升个性化推荐与精准营销水平,通过量子计算加速数据挖掘,更好地进行市场预测和用户行为分析;建立技术孵化器和加速器,支持新技术在平台上的试验和推广,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

  三是鼓励和支持不同数字经济平台之间建立生态联盟,通过共享资源、技术和市场渠道,实现优势互补。此外,还要鼓励同一层级平台之间的合作与整合,共同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打造完善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

  数字化转型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普遍面临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缺平台等四大问题,还没有形成系统模式。

  当前,针对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平台服务,一是促进平台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应商加速与传统产业对接,大力鼓励平台以产业链为单位建立合作伙伴计划,形成稳定的上下游企业合作关系;探索设立创新奖励基金,奖励在数字化转型中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和平台,鼓励更多平台企业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持续推动平台企业建立开放的接口和生态系统,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或低成本的数字化技能培训;另一方面,便利中小企业接入并使用其技术和服务,打造高质量产业共创生态。

  三是推动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制定各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标准,建立数字经济转化平台的认证体系,为成功实施数字化转型、符合标准和最佳实践的平台和企业提供认证,促进更多平台及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

  (三)推进常态化监管,支持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制度规则,稳定平台企业政策预期。一是加强与平台企业沟通联系,建立专人对接机制,组织重点平台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常态化走访平台企业,定期举办政府、专家、企业三方研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政企良性互动。

  二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对平台企业创新的风险容忍度,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轻微免罚机制,以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柔性”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切实优化执法环境,更好支持企业创新活动。

  三是引导平台企业根据市场规则的框架和导向,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平台治理体系,提升平台企业治理规则、运营规则、准入及退出规则、冲突协调规则与市场规则的匹配性,通过平台规则的优化为平台上的各类企业提供良好的市场秩序,为平台生态圈企业长期合作、公平竞争、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四、以标准化多元化的应用场景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潜力

  应用场景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具体载体,由于缺乏全国层面的应用场景打造计划和推进标准,目前我国数字场景的打造整体呈现较强的分散性和自下而上的特征,普遍以“急用先行”为原则,在若干领域集中打造应用新场景、产业新项目。各地区、各行业打造应用场景的进度、能力、质量差异较大,难以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优势和规模效应。近年来数字化场景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高度重视推动科技创新从技术突破向应用领域延伸,要求“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当前,要加快明确应用场景打造的标准和路径,并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建设示范案例,更好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双向赋能发展。

  (一)加快形成各层级数字应用场景标准建设机制

  一是在顶层设计方面研究出台关于打造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的若干意见,明确应用场景打造的若干基本要素,包括基本概念、界定方式、基本原则和基本路径,并针对场景创新、场景开放、要素支持加强制度供给。

  二是以各部委牵头,围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的十大数字经济重点应用场景,加快发布与各部委职能相关的应用场景打造指引,全面考虑典型应用场景,从全、从细明确具体的应用环节,确保场景的合理开发与应用。

  三是由于数字经济场景打造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建议聚焦十大数字经济重点应用场景,以试点示范和标准探索为核心,在全国加快打造若干个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示范区,积极推动各示范区组织专家从产业层面进行应用场景建设的标准化研究,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发布地方标准化规则,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应用场景标准体系。

  (二)要加快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建设示范案例

  在产业数字化领域,一是聚焦行业痛点,在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能供应链管理等领域打造一批高效能应用场景,加强对重点产业的深度赋能。二是聚焦场景落地,构建多方合作生态机制。例如,在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要整合政府部门、农业合作社、设备供应商、技术服务商等主体,通过农业平台、传感器、无人机、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共同推动场景落地和技术推广。三是提高不同产业之间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兼容性和适用性,将原先散布在产业、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领域应用场景进行系统化整合,推动数字应用场景从分散式场景向分布式场景转变,打通场景之间的数据壁垒。

  在数字消费领域,一是在商品购物等消费场景基础上,聚焦服务业数字消费需求,在远程医疗与在线问诊、智能旅行规划、智能家居、智能物业管理等服务业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场景,更好促进数字经济与居民服务消费融合发展。二是支持市场参与主体创新,鼓励企业开发新型数字消费场景和服务模式,通过AI、AR、VR等技术增强消费者的互动体验,提升购物的沉浸感和趣味性。三是加强对数字消费场景的监管,确保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要逐步形成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与传统场景的规则调整标准

  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突破城市规划、行业标准等传统场景界限,新场景与老规则不适配必然掣肘场景发展。一是尽快部署与新场景应用有关的制度、规则研究。例如,无人驾驶涉及交通规则、肇事处理、法律责任以及监管规则等改变,要组织调研目前场景规则的障碍,及时发布行业指导文件,明确企业服务能力考核标准、监管措施、法律责任归属和应急预案等。

  二是探索场景应用规则调整机制,明确规则调整的牵头机构、试点范围、调整程序,做好新场景规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和适配,推动相关监管理念、监管规则、市场制度及运维管理模式与时俱进。

  (四)要加快完善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的系列配套措施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应用场景的大范围铺开,当前在线诊疗、远程办公、远程教育、远程驾驶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然而,新的应用场景在标准化水平、社会认可度等方面仍存在较大问题,导致场景发展前景和空间受限。进一步扩大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发展空间,要从全国层面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与传统场景的标准对接。一是加强职业标准对接。例如,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领域,要加快完善在线诊疗师、在线学习服务师等新职业标准,健全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并通过绩效考核和评级制度,推动更多传统场景中的优秀人才参与到数字化应用场景的服务中。

  二是加强质量标准对接,要科学有效地组织应用场景的各个环节以统一的标准开展控制、检查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对应用场景的产出成果给予同等的认证和管理。例如,在远程教育方面,要通过健全的制度消除歧视,认可学习者通过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学习获得的学习成果。

  推动实物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是我国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浪潮,实现生产方式变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从数字经济的新特征出发,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紧抓核心产业、转化平台和应用场景三个重要环节,创新宏观调控理念和工具,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实现新一轮高质量融合发展。

  (杨成长系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研究首席经济学家;龚芳系申万宏源研究政策研究室主任、首席研究员;方思元系申万宏源研究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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