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周二消息,发改委日前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业内人士指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意味着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就业情况灵活选择参保地,不再受户籍限制,这无疑为农民工等流动人口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有助于促进人口流动、缓解城乡差距,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同时,他们也表示,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一些挑战,例如,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地区间社保数据互通互认等。这需要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和调整,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利好3.76亿流动人口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流动人口为3.76亿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5亿。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是受户籍限制而不能在就业地参保的主要群体。
业内人士表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对于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意义重大。
“社保待遇是影响人们就业选择的因素之一,《指引》再提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主要是出于健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消除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的考虑。”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房连泉对界面新闻说。
武汉大学终身教授、社会保障教研室负责人王增文表示,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有助于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平衡区域发展,促进跨区域企业合作,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最终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同时,取消户籍限制有助于降低跨地区参保的行政成本和个人的办理难度,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保障。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都与户籍紧密相关。
“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大多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而户籍制度又和单位安排紧密相连,因此,众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都与户籍所在地密切相关。”王增文说,此外,我国社保资金的筹集和分配往往依赖于地方财政,因此各地政府希望通过限制外地户籍居民参保来控制地方财政压力。
“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庞大,如果允许在任何地方参保,会增加社保管理难度,难以追溯和分配社保资金。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产生了对就业地参保户籍的限制。”王增文说。
“随着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劳动力流动的增加,许多劳动者尤其是年轻人选择到经济发达地区工作。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了他们享受当地的社会保障待遇,导致部分劳动者缺乏必要的保障。此外,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数字经济的发展,许多劳动者选择灵活就业,原有的就业地参保限制已无法适应新兴就业形态。” 王增文说。
在这一背景下,202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一揽子支持政策,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也逐步放宽。2024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更是首次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
目前除了北京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仍有户籍要求,全国其他城市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限制。而北京市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户籍方面的政策也有所松绑。2021年9月,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稳定长期在京实际就业的“平台网约劳动者”和“平台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
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挑战
分析人士指出,尽管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带来诸多利好,但在现实中,中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地方之间的社保政策和待遇存在不小的差异,取消户籍限制可能需要对现有的政策进行大规模调整,并协调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标准。
以养老金为例,房连泉指出,影响养老金待遇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社会平均工资,社平工资高,缴费基数就会相对较高,个人账户金额也就会多。而社平工资又因地区而异,这就会出现缴费年限相同,但不同地方养老金存在差异的情况。
此外,房连泉还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对于异地互认、缴纳金额折算等问题已有相应的技术手段。但是,由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仍未上升至全国,不同地区社保政策衔接还有待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时效性也有待提升。
对此,王增文建议,国家可以出台统一的转移接续标准,并为地方政府提供灵活的实施细则,以保证不同地区间的待遇衔接。同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确保政策协调和利益平衡。
他还表示,需要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平台建设,确保各地社保数据的互通互认,推动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和互联互通,减少数据传递中的差错和延迟。
对于社保的个人账户余额在转移过程中如何计算、如何转移,尤其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低保缴费、欠缴等情况)可能会造成账户余额不准确或转移不完全的情况,王增文表示,应加强个人账户转移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建立明确的转移规则,对于欠缴情况进行及时补缴或调整,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