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国务院关于《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5〕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长春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长春是吉林省省会,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东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面向东北亚开放门户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春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长春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78.8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15.0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59.9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75.42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0.2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积极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加强与蒙东地区城市合作,加强长春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推进长春新区产城融合发展,优化市域镇村布局,促进组团式城市集约紧凑布局。筑牢西部防风固沙林带,加强东南部大黑山脉水源涵养功能,保护修复北部松花江生态系统,整体提升饮马河、伊通河、沐石河、雾开河、新凯河等河流湿地生态系统质量,为黑土地保护营造稳定适宜的生态系统。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科技创新、电影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提升区域创新辐射带动能力,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强化航空枢纽和铁路枢纽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水资源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洪涝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整体保护吉林波罗湖等自然保护区,提升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水平。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塑造具有东北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长春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吉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长春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长春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关于《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5〕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郑州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郑州是河南省省会,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中部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对外开放门户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郑州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郑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3.1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8.5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47.0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74.69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4.1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带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引领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加强郑州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加强郑州航空港区产城融合发展,推动中牟与开封联动发展,强化巩义、登封等辐射带动能力。筑牢嵩山生态屏障,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推进黄河南岸生态系统保护,严格索须河、贾鲁河等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恢复湖泊湿地生态功能。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商贸物流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建设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铁路枢纽,强化郑州国际陆港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流域防洪排涝功能,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等世界文化遗产和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水平。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重点保护郑州商代遗址,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郑州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河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郑州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郑州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5〕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厦门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厦门是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东南沿海对外开放门户、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以及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厦门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厦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4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7.97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4.0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89.6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11.26%;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0.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引领福建高质量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厦漳泉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促进厦门岛内外一体化,支持厦门与金门加快融合发展。推动陆海生态协同保护,提升北部山区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对市内河流、河口海湾和近岸海域的系统保护,集约利用海域海岛资源。优化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布局,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优化文化旅游、金融贸易等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建设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提升国际航运枢纽和物流枢纽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保护山水相间、陆岛相望的自然空间格局,加强“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建设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厦门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福建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厦门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厦门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