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园乱收费、校服乱加价、莫须有的燃气装置费……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举办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讲堂,披露了一批事关民生领域的典型“乱收费”问题。羊城晚报记者获悉,2024年,广东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299宗,不正当竞争案件901宗,传销案件64宗。
引导退费让利超4.9亿元
去年,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公用企业、交通物流等五大领域收费情况开展全省交叉检查,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1.3万家,立案420宗,督促引导退费让利超4.9亿元。
在殡葬领域价格监管方面,去年发现问题线索200起,责令整改175起,立案调查25宗。开展教育收费抽查检查和交叉检查,立案76宗,责令退还750万元。开展医药领域价格监管执法,立案116宗,退还金额3952.24万元。
去年,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还大力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查处医药企业商业贿赂案76宗,有效降低涉案药品挂网价格。举办网络反不正当竞争宣贯活动,发布《广东省网络交易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引》,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5宗。
典型案例
当天,还披露了一批典型案例,涉及多个民生领域。
“稀缺”的HPV疫苗被“加价”
疫苗接种事关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各级疫苗接种单位不能“趋利种苗”!广州市越秀区某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HPV疫苗接种服务中,利用HPV疫苗供不应求的“稀缺性”,除收取HPV疫苗接种服务费外,还以排除禁忌为由,要求接种者在接种前购买体检套餐并收取费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变相强制要求消费者接受额外服务。依据有关规定,这家卫生服务中心被责令改正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行为,并处以6万元罚款。
政府的免费服务被协会变为“收费”
行业协会商会本应是作为连接政府、企业和市场的重要纽带,在协助政府、服务市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然而个别行业协会商会偏离正轨,存在利用行政权力、行政影响力、行业影响力违规收费等问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不必要的经营成本,也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某行政机关与深圳市某行业协会签订服务协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当事人针对其政务服务平台的规范使用开展培训,在此情况下,这家行业协会却在其自行组织的相关行业人员培训中开展与上述委托服务事项一致的培训课程,并借机利用子公司的名义额外向参培企业收取培训费用。换而言之,将政府本来免费向公众、向企业提供的服务,变成自己的“赚钱工具”,这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这家行业协会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处罚款11万余元。目前,该协会已将违规收取的培训费用全部退还参培企业。
墓园乱收费的“如意算盘”
开平市某墓园是2011年6月8日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公墓。2021年起,该墓园在发改部门批复取消安葬费项目的情况下,仍继续向购墓人收取安葬费。
经核查,截至案发时,已经多收866个墓穴的安葬费84万余元;同时,发改部门批复当事人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50元/年·穴,当事人对面积超过6m²的墓穴以实际面积计收管理费,超出了150元/年·穴的最高标准,多收护墓管理费3万余元。
依据有关法规,已责令该墓园停止违法行为,退还违规收取76万余元,没收逾期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1万余元,并处罚款8.8万元。
校服加价60%卖给学生
教育收费问题是群众十分关注的民生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肇庆市高要区某民办学校却在校服价格动手脚。
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该校从某制衣公司订购夏装、秋装和冬装三种校服,夏装购进1148套,秋装购进1565套,冬装购进700套,购进单价分别为夏装46元/套、秋装56元/套、冬装90元/套,已全部销售给学生,销售单价分别为夏装75元/套、秋装75元/套、冬装120元/套,获利分别为夏装29元/套、秋装19元/套、冬装30元/套。以夏装为例,加价超过60%。总共获利为夏装33292元、秋装29735元、冬装21000,合计84027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已责令该校改正违法行为,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处罚款15万元。
莫须有的燃气“物联网表”费
水电气暖企业多属城市公用事业,往往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个别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在为用户服务过程中借机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安装设施或服务以收取不合理费用。汕头市某燃气建设有限公司为新建商品房用户提供“IC卡表”和“物联网表”两种燃气计量表具。其中,对安装“物联网表”的用户收取200元至400元不等的费用。
而根据有关规定,“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该公司自2021年7月至案发止共收取“物联网表”费用7308户,共计1496480元。另查明,这家公司还存在违规收取“办理过户”费8015元、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公示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经责令退款,当事人已把违规收取的价款1504495元全部退还。
一盒药被查出约“两成”为回扣
随着对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医药企业采取更为隐蔽、复杂的手段,为其贿赂行为披上“合法外衣”。这些行为不但损害了其他同业经营者的商业机会,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重了群众医疗负担。
据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披露,当事人是某进口药品的国内总经销商,为了谋取与民营医院的交易机会,在账外暗中以返利回扣方式给予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财物。经统计,当事人给予返利回扣涉及的药品共51130盒,返利回扣金额为17.96万元,当事人因此获得交易药品的违法所得为79.63万元。
低价补贴扰乱市场被处罚
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客运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争夺市场,给客运市场秩序造成冲击,带来明显负面效应。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广东省内互联网定制城际客运专线业务,覆盖全省17个地市33家企业345条线路,其中14条线路因这家公司提供过大幅度“补贴”导致客票销售价格远低于相应线路实际运行成本,存在实际票价销售收入远低于运行成本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目前,该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某公司电费加价被罚100万
深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商业综合体,对商业租户转供电过程中,按0.89元/千瓦时的标准向商户收取电费,并按0.31元/千瓦时的标准加收用电服务费。经核实,2019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这家公司共违法向商户收取用电服务费19423001元。经责令退款,该公司已退还多收费用1800余万元,剩下734978.69元因无法找到车场商家等原因未能退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00万元。
“盗”取客户信息侵犯商业秘密
保护商业秘密是保障公平竞争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作为广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的代理商,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规定,组织员工自编程序代码,通过互联网远程爬取权利人OA系统内客户及订单信息等资料,经筛选后导入自行研发的“智能系统”,使用上述客户信息推销与权利人同类的产品。
经审计,该公司使用上述客户信息成交5万余单,获利21788783.29元。经鉴定,上述客户信息属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办案期间,执法单位与权利人保持密切沟通,指导其积极与当事人协商侵权赔偿问题,双方最终达成谅解协议,当事人退赔权利人1900万元。
文|记者吴珊通讯员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