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前高管因涉“老鼠仓”被罚超千万。
1月9日,重庆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湘财证券前任总裁孙永祥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被处1121万元罚款,罚没金额合计高达1842.29万元。
此外,鉴于孙永祥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其还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新年开市短短7个交易日,监管已披露6张违规炒股相关罚单,涉及5名从业人员和6家券商。
受访人士认为,“老鼠仓”等违规炒股现象屡禁不止,除了利益驱动之外,还和内部治理不足、存在监管盲区、违法成本较低等因素有关。券商作为金融机构,信誉是其核心资产,高管违规行为往往会更影响公司声誉,损害客户信任。
罚没逾千万元
据重庆证监局披露,经查明,湘财证券前任总裁孙永祥存在四项违法事实。
一是知悉相关未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孙永祥先后担任湘财证券总裁、高级顾问。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孙永祥通过参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投资决策,通过“ZY”微信群与同事沟通交流,通过听取湘财证券自营部门副总经理黄某平工作汇报等多个渠道,知悉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投资信息及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持仓及盈亏变化等情况。
二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孙永祥控制余某婷东方证券账户和孙某韬湘财证券账户,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余某婷东方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38只,趋同交易金额6029.93万元。孙某韬湘财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14只,趋同交易金额256.03万元。上述账户累计趋同交易股票52只,交易金额6285.97万元,无违法所得。
三是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孙永祥明示、暗示傅某东、朱某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其中,傅某东控制傅某东银河证券账户、傅某东浙商证券账户、支某秋浙商证券账户、孙某韬浙商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78只,交易金额7588.14万元,无违法所得;朱某尧控制朱某尧中信建投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15只,交易金额4189.58万元,无违法所得。
四是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孙永祥在湘财证券工作,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借用余某婷东方证券账户和孙某韬湘财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扣除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部分,交易金额1.17亿元,盈利721.29万元。
重庆证监局强调,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及交易信息、交易设备信息、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依据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责令孙永祥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1121万元罚款,罚没金额合计高达1842.29万元。同时,孙永祥还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严禁违规炒股
一直以来,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都是证券领域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行为。新年伊始,多张罚单剑指违规炒股,更印证了监管层对此违规行为的“零容忍”。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新年开市短短7个交易日,包括上述罚单在内,监管已披露6张违规炒股相关罚单,涉及国都证券、光大证券、中山证券等6家券商和5位从业人员。其中,除了湘财证券前任总裁孙永祥外,还有一家券商高管因违规炒股而被监管“点名”。
1月3日,北京证监局连发两张罚单。国都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杨江权因违规持有股票被罚款15万元。
经查,国都证券存在两项问题,一是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及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二是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内部监测检查机制不到位,未能主动发现并向监管部门报告从业人员违法持有股票的行为。
具体来看,自2022年10月28日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大生物”)股票解除限售首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杨江权使用其本人在国都证券开立的证券账户持有“成大生物”80000股。经北京证监局约谈,2024年6月28日,杨江权将前述80000股“成大生物”全部卖出,卖出金额合计194.37万元,亏损130.9万元。
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对此,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相关人员禁不住巨大利益的诱惑而违规。另一方面,当前资本市场业务表现不佳,迫使从业人员不得不铤而走险,从而扩大自己的收益。”
在财经评论员张雪峰看来,“老鼠仓”等违规炒股现象屡禁不止,除了利益驱动之外,还和内部治理不足、存在监管盲区、违法成本较低等因素有关。券商作为金融机构,信誉是其核心资产,高管违规行为往往会更影响公司声誉,损害客户信任。
面对严监管趋势,张雪峰建议,券商应完善合规体系,强化对高管和从业人员的交易监控,并进一步提高违规炒股的违法成本。针对监管盲区,则需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精准监控和快速追踪。另外,行业也需要优化举报机制,鼓励内部员工或外部人员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外部监督力量的有效补充。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也认为,券商高管违规炒股会损害公司形象、公司品牌,更会损害投资者利益。对券商高管、一般从业者都需要定期培训、定期考核,提升合规意识。同时,大幅提升违规成本会是打击违法炒股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