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佳怡
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上海推出“真金白银”的奖励措施。
1月10日发布的《上海市2024—2025年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实施办法》(下称“信贷奖励实施办法”),通过对在小微企业信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沪银行实施专项奖励,引导和鼓励银行不断加大对上海市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上海市2024—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同日印发,支持在沪银行选取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特点的信贷品种参与信贷风险补偿试点。
信贷奖励实施办法每年度更新。与2023年版相比,本次奖励金额有所提高。最新信贷奖励实施办法提及,建立与在沪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贡献程度相挂钩的奖励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在沪银行的各项考核评价指标结果确定奖励考核评价总分,按照总分排名顺序分档确定奖励额度,实施奖励。
具体来看,奖励金额共分五档,从高到低分别为1200万元、9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而2023年版的奖励金额以1000万元乘以奖励系数计算,奖励系数按照逐档递减,对应奖励金额从100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
奖励考核评价包含10项指标,分别为“贷款余额增量”“贷款余额增幅”“贷款占比”“首贷户数”“续贷占比”“信用贷款占比”“贷款利率”“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银担合作情况”“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综合评价”。每项考核指标满分100分,根据银行数据排位分档计算得分,加权汇总形成奖励考核总分。
在奖励资金的使用上,信贷奖励实施办法强调,奖励资金应用于支持在沪银行普惠业务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奖励基层一线从业人员、相关业务信贷审批、风险管理人员,以及产品开发、能力建设等相关业务支持。其中,强调“在沪银行用于人员奖励的支出不得低于所获奖励资金的50%”,确保奖励资金向普惠业务从业人员倾斜,以充分调动积极性,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从业人员个人获得奖励资金的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海市2024—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同日印发。为调动在沪银行的积极性,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提高贷款不良容忍度,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该办法支持在沪银行选取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特点的信贷品种参与信贷风险补偿试点,但不包括已获得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以及享受其他同类财政风险补偿政策的贷款。
上述文件提到,为引导在沪银行加大对科技等重点行业的信贷投放,由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按年度确定重点行业目录。经审核认定发放给该目录所涉企业的试点贷款,对其中产生的不良贷款本金净损失给予55%的补偿。如贷款客户为首贷户,额外增加5%的补偿。
对未纳入重点行业目录的企业所发放的试点贷款,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统计认定的小微企业贷款年度平均不良率情况确定信贷风险补偿资格。如该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度平均不良率超过0.5%(含),经审核认定,给予当年度非重点行业试点不良贷款本金净损失55%的补偿。如贷款客户为首贷户,额外增加5%的补偿。
此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试点贷款和“知识产权+”试点贷款,开展不良贷款本金“前补偿”试点。如上述试点贷款中不良贷款本金逾期超过90天,经审核认定可预拨相关试点不良贷款本金25%的补偿资金,待坏账核销确认净损失后再根据相应的补偿标准予以清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