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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1 20:22:39 股吧网页版
建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便利化访问国际互联网,上海虹桥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虹桥商务区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国际互联网便利化访问的步子再迈了一步。

  2025年1月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闵行区推进落实<关于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的若干措施>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其中对“支持商务区建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为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出境信息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提供服务。支持商务区企业便利化访问国际互联网。升级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等内容,明确上海闵行区的责任落实分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这一方案也是对去年相关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2024年9月,上海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支持商务区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

  三年半再进阶

  虹桥商务区作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承载区,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推动国际互联网便利化访问已有三年多。

  “临港新片区是上海最先进行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的区域,推进力度比较大,名声也比较响。虹桥商务区的声音虽然没有临港那么大,但其实也一直在跟进推动相关的工作。”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副所长丁波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2021年2月, 国务院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其中就提到“设立虹桥商务区至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2021年6月,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务委印发《关于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方案》,除了重申设立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外,还明确提出“探索形成高水平的跨境数据流动开放体系”“加强跨境数据流动基础设施建设”。

  至《若干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出台,虹桥商务区在此前开展的相关探索之上,更进一步提出建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升级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支持商务区企业便利化访问国际互联网。

  近年来,虹桥商务区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体量和能级定位均有所提升,正加快建设国际贸易新平台,聚力发展国际货物服务贸易、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产业,助力企业“走出去”,将外资外企“引进来”。

  今年1—11月,商务区贸易进出口额共计779.35亿元,同比增长11.39%。今年1—10月,区域内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9家,同比增长7.2%。

  在此背景下,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对于促进虹桥商务区内国际贸易扩大、产业发展就尤为重要。

  “当前很多跨国经济活动,都高度依赖于跨境数据流动。而其中的难点并不在数据的跨境‘流入’,而在数据的跨境‘流出’。”丁波涛指出,推动跨境数据流出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更好吸引投资,优化营商环境,有很大的作用。

  他进一步解释道,一方面,对于要“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而言,如果数据不能跨境流出的话,就难以建立全球化的研发或经营体系。在虹桥商务区有许多数字贸易、跨境电商、文旅等领域企业,对数据跨境流动有大量需求。另一方面,对于外国企业而言,如果它们在中国的经营数据无法传输到国外总部,那么它们对在中国投资就会有很多顾虑。

  至于推动国际互联网便利化访问,丁波涛指出,建立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意味着能够绕开从商务区到国际互联网关口的一个个通道,通过直达通道直接访问国际互联网,会加快网络访问的速度。

  先行先试

  “以往对于数据跨境流动,大家都知道很有必要,但是对安全问题还是比较有顾虑,所以一直都对它踩刹车。但现在大家基本上已经形成共识了,对数据跨境流动的推动力度变得越来越大,对于企业相关问题的解决速度也越来越快。各地也进行了一些先行探索,形成了一些能够推动数据安全高效流动的较好做法,进展还是比较快的。”丁波涛表示。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认真解决数据跨境流动等问题。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首次将“数据跨境流动”写入,将其作为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的举措。

  可以看到,国家层面已经对推动数据跨境流动作出明确指示,法律上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也在逐步完善。

  2024年3月,《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公布并施行,明确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标准、豁免部分数据跨境的场景、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制度、规定数据跨境合规路径和触发数量门槛。

  目前,北京自贸区、天津自贸区、上海临港片区、上海虹桥商务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正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所设立的基本方向和路径之上,先行先试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的具体机制和标准规范,多地也已上线了数据出境服务平台。

  上海临港新片区目前在实践中处于前列。临港新片区遵循的是“一般数据清单+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工作路径,从企业到行业,从案例到清单,从正面到负面,逐步拓展和完善。

  目前,临港新片区首批场景化的一般数据清单已经出台,涵盖智能网联汽车、公募基金、生物医药等三个行业,涉及11个场景,具体划分成64个数据类别、600余个字段。第二批一般数据清单也将推出,涵盖航运、再保险、证券三个新领域。

  北京自贸区、天津自贸区已发布数据跨境流动的负面清单,对于临港“从正面到负面”的做法,丁波涛认为,“制定负面清单肯定是一个终极目标,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还很难做到。”因为目前对于哪些数据需要跨境流动、每种数据流动可能涉及哪些具体的场景、每种场景可能存在哪些风险,还不是很清楚,制定负面清单就不太现实。

  丁波涛建议,虹桥商务区也可从正面清单入手,结合自身的优势产业,从企业到行业制定清单,再逐步拓展至更多行业。

  操作问题仍存

  在稳步推进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丁波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的整体方向基本确定,但具体操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其一,存在一些技术性问题。例如,《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规定,数据处理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识别、申报重要数据。但“重要数据”到底应如何认定还不是很清晰。现在法律法规只给出了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标准,具体如何确切认定,还需要非常细化、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又如,《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规定了应通过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豁免申报或合规手续、应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者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三种通道的标准,其中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就是个人信息数量,但“数量”应如何确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其二,在法律规定的涉及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者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情形,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障碍。有机构反馈,在此情形中,要求境外数据接收者也进行认证,会带来诸多困难。

  其三,目前国内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探索还是以内部探索为主,如何与国际规则标准接轨,融入国际大圈子,还有待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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