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次“梅花山”矿泉水溴酸盐超标,曾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9大类食品903批次,合格861批次,不合格42批次。
通告显示,标称福建龙岩梅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梅花山”饮用天然矿泉水(560毫升/瓶,2024/8/29),溴酸盐检测值为0.0122mg/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龙岩梅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溴酸盐是矿泉水、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1mg/L。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时,水中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盐。
根据公司官网和工商信息,福建龙岩梅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专业从事矿泉水生产销售。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资本3000万元。该公司“梅花山”商标1990年获准注册,2009年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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