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徐雯雯
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全国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2025年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工商联向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交8份团体提案,其中6份提案从民间投资、助力创新、内部治理等不同角度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此外,来自民营企业的广东省政协委员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振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献计”。
促进民间投资
确保政策稳定性延续性
根据对民营企业的调查问卷分析,广东省工商联认为,当前我国民间投资活力还有待进一步激发。
为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信心,省工商联建议应保持政策稳定,让民间资本放心投。以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尽快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真正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实效。比如,强化政策监督,政策有重大变化时要合理设置过渡期,严禁在制定、执行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涉企政策时“一刀切”、“急转弯”、层层加码,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
同时,强化执法规范监督,坚决杜绝“逐利性执法”,在异地不规范执法易发、高发重点领域,设置异地办案协作重点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规范现场协作。持续用力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把“新官不理旧账”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设全省性的拖欠企业款项信用监管平台,实施黑名单制度,处理恶意拖欠行为,不定期通报数额大、时间长、范围广的负面典型案例,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头疼事”。
在加强投资指引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及时发布项目推介、支持政策等信息,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省重大工程、科技攻关、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等建设。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生态建设和乡村振兴,各省市县分层、分级建立民企可参与、能落地的投资项目库,从项目对接、信息共享、融资支持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广东省政协常委、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咨委会企业组组长曹志伟长期关注营商环境建设,对于促进民间投资深有感受。他指出,当前加强基层治理对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他认为,规范基层治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护“真金白银”拿自己的钱出来长期投资的企业家权益和企业财产安全,才能有效促进民间投资。
“企业日常直接对接的是街道一级和区主管部门等基层政府部门,其执法水平、管理水平影响了企业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他建言,针对基层治理,应优化各级政府的职能分工。
具体来说,他建议“减政减权”后,所有执法权力尤其下放到街道这一层的,需要重新梳理优化,无必要保留的事项直接削减;有必要保留的事项则保留执法权力在区级政府部门。他还建议广东、广州组建从省到市的“保护民营经济咨询监督委员会”,主要由已担任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家们组成,直接向上提交简报。
助力企业创新
培育壮大民营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清晰指引。广东把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战略之举、长远之举,扎实推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强省、质量强省建设,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在支持民企科技攻关上,省工商联建议进一步优化科研设备共享管理与服务,加大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广力度,提高大型科研仪器民营企业使用率;政府和民营企业共同出资建立创新中心,设立面向企业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专项计划。
在民企创新要素保障上,建议参考科技创新贡献度划拨财政科研资金,借鉴上海、安徽等地做法,建立健全天使投资、融资担保等领域“尽职免责”制度,加大风险补偿、政府兜底力度,提高“投早投小投科技”占比;对人才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松绑减负”,弱化人才绩效产出,赋予企业、科研人才更多经费使用自主权。
在推动创新应用场景上,建议集中认定一批创新成果场景应用友好单位,对民营企业实现“应放尽放、应批尽批”;加快推动医疗、教育、市政、交通、旅游等部门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支持龙头民营企业、行业商协会建立产业数据库,促进数据要素的市场流动、转化应用。
商会作为民营企业的聚集地,是企业间协作、资源整合的重要平台,对于推动产业与科技互促双强具有独特的潜力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更好地发挥商会作用,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省工商联建议建立政府与商会之间的长效、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政府部门通报产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调整等信息,商会反馈民营企业的科技需求、合作意向和遇到的问题。
同时,建立政府与商会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策文件、项目需求、企业科技成果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和准确性。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商会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方面的贡献,如带动民营企业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升等指标,给予商会经济方面奖励。
完善内部治理
助民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2024年6月,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当前,引导广东省民营企业积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广东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争创世界一流企业。广东省工商联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民营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还存在有效性不足、科学化滞后、活跃度不够、规范性不一等问题。
为此,省工商联建议,鼓励民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伙制、公司制等多种组织形式,完善内部治理规则,制定规范章程,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推动民企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在决策层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有条件的专门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和首席合规官。
省工商联在相关团体提案中指出,应加强全省工作统筹和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支持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整体规划,引导各地各部门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创新行政监管举措,支持内部治理建设优质民营企业获得相应的奖励、荣誉,支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企业合规建设指引,引导和倒逼民营企业把法律法规、商业惯例、行业准则、监管规定转化为内部治理的内在动力,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加速向现代企业转型,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