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15日消息,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公告,就非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项目,采购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
据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官网,该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注册成立,股东为驻马店市财政局(持股67.91%)和国开基金公司(持股32.09%),是驻马店市属重要骨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AA+,注册资本17.23亿元。截至2023年底,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旗下共有66家公司,在职员工近千人,资产规模超500亿元。
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箭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3.2律师事务所需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若分所参与投标,分所需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作出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3.4律师事务所及本项目团队律师近三年内未曾受过行业处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律师事务所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且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拟派往本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3.6律师事务所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