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规则》共计7章29条,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当遵守的规范。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其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的作用可谓有目共睹。由于平台经济领域涉及经营者众多,其价格行为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向来广受关注。
从法律体系来看,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经营者价格行为作出了一般性规定,但就平台经济领域而言,如何更好落实相关法规,还需进一步细化要求,以构建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
在当下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关键时期,既划定市场竞争的边界,又激发各方主体的活力,《规则》因此而出台,也被寄予厚望。规则的核心亮点之一,是以刚性条款捍卫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破解了长期困扰商家的发展困境。此前,部分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利用流量分配、算法调控等优势,强制商家签订“全网最低价”协议,或以搜索降权、屏蔽店铺等手段胁迫商家降价让利,导致商家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不得不通过降低产品质量、缩减服务投入维持生存。
现在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降价、限制跨平台定价自由等行为,赋予商家在不同销售渠道自主定价的合法权利。这一系列规定有利于推动商家走出“低价内卷”,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上。网购过程中,复杂的满减规则、模糊的附加费用、动态调价不透明等问题,常常让消费者无所适从。《规则》要求平台经营者明码标价,清晰标示商品规格、运输费用等关键信息,对分时定价、积分抵扣等特殊定价方式需公开计算办法;针对促销活动,明确规定需真实标明折价基准、公示活动期限,禁止虚假夸大补贴力度。这些规定让价格信息变得清晰可溯,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更降低了消费决策成本。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并不是为了抑制竞争,而是要引导平台经济走向更高质量的良性竞争。
此前,部分平台仰仗资本优势进行低成本倾销,不惜以“烧钱换流量”等方式排挤竞争对手,看似让消费者短期受益,实则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生态,最终可能导致行业创新停滞、服务质量下滑。
现在《规则》明确区分正常促销与恶意倾销,允许鲜活商品处理、节假日促销等正当降价行为,同时严禁以独占市场为目的的低价倾销,为平台竞争划定了清晰边界。这将促使平台从粗暴的“价格战”转向“价值战”,转而通过完善物流体系、提升售后保障、优化消费体验等方式去吸引用户。这种良性竞争将推动整个平台经济生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规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价格治理进入规范化、常态化阶段。从平台角度,规则落地难免会增加一部分合规成本,但长远来看,清晰的制度预期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推动平台从“野蛮生长”向“合规经营”转型;对市场来说,公平竞争的环境将吸纳更多的优质经营主体参与;站在消费者立场,透明公正的价格体系则将带来更放心的消费体验,让网络消费撬动内需、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