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目 录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7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0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10
六、 发起人和股东...... 10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11
八、 发行人的业务...... 12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2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3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4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4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15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5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5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16
十七、 发行人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事宜...... 16
十八、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 17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7
二十、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8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18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法律问题...... 19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所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描述资产
(包括土地、房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 业务、重大合同、环保、税务等事项时,“发
或海诺尔 指 行人”或“公司”还包括海诺尔环保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描述历史沿革
时,“公司”亦指其前身四川海诺尔环保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
海诺尔有限 指 四川海诺尔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
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名称
下属企业 指 股份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海诺尔环保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
最近两年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
本所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方便表述,在本法律意
中国 指 见书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及台湾地区
境内 指 中国境内
本次发行并上市或本次 指 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
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申万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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