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安信通信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声 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固安信通信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信通”、“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固安信通信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 3
三、发行人情况 ...... 4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
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 7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 8
二、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核查...... 8
三、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的核查...... 9
四、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发行条件的核查...... 10
五、对本次发行是否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规定发行条件的核查...... 11
六、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14
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14
八、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 15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6
十、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和结论 23
十一、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2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作为固安信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授权吴义铭先生和杨苏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一)吴义铭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吴义铭先生:安信证券北京投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迦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星湖科技资产重组、东方网络资产购买、星湖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东方网络非公开发行股票、迦南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国文发常年财务顾问、广新集团收购财务顾问等项目。
吴义铭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二)杨苏女士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杨苏女士:安信证券北京投行部行政负责人、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驰宏锌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冠豪高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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