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2
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Benemae Pharmaceutical Corporation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紫萍路 916 号)
关于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仁会生物”)对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一致。
问询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问答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 ...... 1
问题 2 ...... 2
问题 3 ...... 7
问题 4 ...... 19
问题 5 ...... 36
问题 6 ...... 42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
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并补充、完善核心产品谊生泰销售费用金额较高的风险等内容。
一、发行人披露
(一)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
发行人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
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原则进行排序并相应修订了披露内容。
(二)补充、完善核心产品谊生泰销售费用金额较高的风险等内容。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和“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六、
财务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金额分别是 6,059.15 万元、
8,532.75 万元和 15,432.15 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430.04%、312.29%和271.35%,发行人核心产品谊生泰持续的市场开拓使得销售费用金额较高,并且高于营业收入,因此公司尚未取得盈利。目前,公司已上市产品谊生泰和主要在研产品均聚焦慢病药物领域,而慢病药物的市场导入期相对较长,需要长期大额的市场推广投入,在一定期间内,发行人的销售费用还会持续扩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和“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四、
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补充披露如下:
“(二)公司预期未来持续较大规模研发投入和销售费用投入,可能导致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
上市前准备。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6,931.15
万元、5,283.83 万元和 9,143.79 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 1 个 1 类新药产品获得上市批准,多项在研产品,其中超重/减肥适应症产品处于国内Ⅲ期临床研究阶段和美国临床研究阶段。公司未来仍需维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项目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研发工作。公司BEM-014和BEM-041部分项目计划在海外开展,海外研发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大。因此,预计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金额的研发费用。此外,公司已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