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函[2022]40 号
关于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建科集团”、“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建科集团签订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期初,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方亮、纪平、李晖、杨睿、郭众、茅艳秋、蔡巍 7 人组成。本期辅导进程中,蔡巍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辅导人员。为了更好的开展辅导工作,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增加罗昊、吴彦霖为辅导人员,罗昊、吴彦霖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因此,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方亮、纪平、李晖、杨睿、郭众、茅艳秋、罗昊、吴彦霖组成。上述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
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
参与本期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和(以下简称“德恒”)、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辅导备案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本期辅导工作主要采取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答疑、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辅导计划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自本期辅导工作开始日以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督促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法律后果情况。
2、引导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掌握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情况。
3、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和规范的内控制度。
4、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检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
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除上述辅导工作外,辅导机构还通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就公司上市相关的重要问题组织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协助整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期辅导期间,德恒和中天运根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制定的辅导计划,有序配合开展各项财务、法律方面的辅导工作,全面参与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对辅导对象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联合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整改意见逐步落实并解决相关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董监高法律法规学习问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履行承诺、保护投资者等方面义务的理解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辅导工作小组通过专业人员专题讨论、个别答疑的方式,促进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针对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事项,辅导工作小组协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并持续跟进问题解决进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照执行,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仍需不断规范和完善。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辅导机构对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内控制度提出更高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就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多方探讨,提供解决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积极落实,确保辅导对象合法合规经营,公司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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