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关于上海拓璞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上海拓璞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上海拓璞”、“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拓璞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周丽涛、薛波、谢嘉乐、嵇坤、吕潇苇、冯鼎、李佳航、刘雯晨、钱创杰,其中周丽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国泰君安正式员工,均具备证券执业资格,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在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网络查询、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情况及上市规范要求,推进公司落实各项整改建议与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在前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辅导工作小组继续对辅导对象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更加深入、系统地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务会计信息、关联交易、股东核查、募集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等方面,就发现的问题与辅导对象进行及时沟通,并督促辅导对象采取及时有效措施予以落实整改。
2、督促接受辅导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督促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上述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会同律师、会计师不定期与公司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对于辅导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分析讨论、形成解决方案并敦促公司进行整改规范。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本次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在辅导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相关工作,并能够从各自的专业角度提出相关意见,督促上海拓璞进行整改以达到发行上市的要求。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国泰君安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积极沟通和探讨,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结合辅导对象自身情况,对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持续落实。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如下:
1、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1)发现问题
目前,公司已建立相对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业务流程和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已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但仍存在优化空间。
(2)解决方案
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同其他中介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及相关制度,并督促其严格落实、执行。
2、进一步完善接受辅导人员培训
(1)发现问题
辅导对象的相关人员已对科创板上市要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有了基础认识,但在具体事项上,部分人员仍对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存在一定的理解偏差。
(2)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会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了辅导培训工作,对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持续、及时地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加深了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引导辅导对象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辅导工作小组继续积极督促辅导对象对相关制度的执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2、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督促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等情况进行审慎论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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