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31
关于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1)01805 号
关于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1)0180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1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1〕58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贵所的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的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4.关于常州三点零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截至回复报告出具日,三点零尚未实现对车牌检测设备的统一列装式销售,该设备的验收地点为发行人处;(2)中介机构核查认为,发行人销售给三
点零的设备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为设备验收合格且签收,货物的验收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3)发行人向三点零销售的产品在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发行人承诺向需方提供在试点城市对第三方使用人员的集中培训。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对于主要合同的验收内容包括“经安装调试后的设备运行正常”,在三点零并非视觉检测设备的最终使用方的情况下,说明三点零在发行人处验收后即确认收入的原因,发行人向三点零销售的产品是否需向最终使用方提供安装和调试服务或需最终使用方出具检测或验收报告;(2)发行人产品通过三点零验收后向三点零发货的具体时间,具体收入确认时点为通过验收时还是三点零签收时。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三点零在发行人处验收后即确认收入的原因,发行人向三点零销售的产品是否需向最终使用方提供安装和调试服务或需最终使用方出具检测或验收报告
1、三点零相关产品在发行人处验收的原因
发行人向常州三点零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点零”)销售的设备在发行人处验收主要原因为:
(1)产品标准化使得发行人厂内验证测试结果具备有效性
发行人销售给三点零的车牌外观检测设备采用标准化设计,各台设备的技术参数、操作方法完全一致,不需要根据最终使用方的现场生产进行定制化更改,且三点零已于其中一个省级制作中心的现场进行了测试验证;车牌外观检测设备属于较为独立的小型单机设备,与其他工序和设备的运行之间相互不依赖,不会受到其他生产流程的影响;被检测物机动车号牌的物理形态稳定,受生产环境干扰小,验证结果的可重复性、一致性较强。
由于车牌外观检测设备的前述产品特性,发行人厂内的验证测试结果已经能够反映最终使用方实际使用时的运行状况。三点零的验收人员根据 11 项验收标准,对每一台设备使用样品实测,检查各项功能是否符合标准,验收合格后同意发货,因此没有在最终使用方进行二次验证测试的必要。三点零与发行人约定在发行人厂内完成验收,以有利于验收过程中及时进行改进或返工。
(2)设备结构简单,发行人无需提供最终使用方的现场安装调试服务
发行人无需进行最终使用方的现场安装调试也是该设备能够在发行人厂区完成验收的基础。
车牌外观检测设备结构相对简单、体积较小、用户界面操作便捷,属于小型单机设备,因此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相对简单,在最终使用方经过简单接线即可工作,三点零的人员经培训后即具备服务能力,三点零有能力自行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发行人销售给三点零的车牌外观检测设备未来可能涉及到的最终使用方较多,分布于全国各地的省级制作中心和制作点,如果需要发行人提供各地的安装调试服务,将额外向
三点零收取较为高昂的费用。三点零考虑到本身有建设服务团队的规划,而且有自行完成现场安装调试的能力,认为没有额外购买安装调试服务的必要性。三点零经商务谈判选择自行完成最终使用方的安装调试,设备定价时即未考虑现场安装调试费用。
根据与三点零实际控制人金伟国访谈记录,三点零确认发行人不需要提供最终使用方现场的安装调试服务,发行人只需要对三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