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3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我公司征图新视辅导小组成员为徐欣、黄萌、陈培培、庄晖、陆汉峰、狄佳依。以上辅导人员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在我公司的组织协调下,征图新视的专项法律顾问机构—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和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参与了本阶段的辅导工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根据《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本辅导期为 2023 年 7 月-2023
年 9 月,辅导期间相关辅导工作方式是:
针对征图新视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内证券市场变化,我公司辅导人员主要采取调查访谈、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自学、专项问题沟通等方式对征图新视开展辅导。辅导人员查阅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底稿资料,对于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讨论,提出整改方案;同时积极与公司人员交流沟通,询问辅导工作的效果,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各方面工作提前做出调整和安排。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内东吴证券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核查征图新视的运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征图新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
2、核查征图新视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并针对指标变动情况协助征图新视优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3、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辅导小组持续跟踪制度的建立情况,及时解答公司提出的相关问题,协助公司建立和完善相关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4、辅导征图新视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5、持续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督促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的学习,促进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已逐步建立相关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制度。本辅导期间,公司贯彻执行制定的制度,虽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须维持并加强公司治理水平与内控水平。公司已对前期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步整改规范,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持续提升,后续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问题的整改规范情况,提高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
2、辅导对象在辅导期间出现影响金额较大的诉讼情况,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需进一步跟踪的案件进展情况。
3、受行业环境情况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未来,辅导机构将密切关注公司业绩情况,协助公司合理制定发行上市方案。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辅导对象的积极配合下,辅导对象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组织结构上得到完善。目前辅导对象的相关治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辅导机构将在以后的辅导过程中逐步提高辅导对象的内控意识与合规意识,并督促辅导对象落实、解决各种具体问题。
此外,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业绩波动情况及发展趋势以及诉讼情况,协助公司合理制定发行上市方案。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东吴证券将承担下一阶段辅导的主要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徐欣、黄萌、陈培培、庄晖、陆汉峰、狄佳依,其中,徐欣为组长。徐欣、黄萌、陈培培、庄晖、陆汉峰、狄佳依,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在我公司的组织协调下,征图新视的专项法律顾问-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和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将参与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二)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辅导机构将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部署,有序开展对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一)将与证券市场动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分发给辅导对象进行了解、学习,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二)与其他中介机构一起对辅导对象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辅导对象解决。
(三)持续完善财务、业务、法律层面的尽职调查,加强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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