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麦斯克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辅导机构”)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麦斯克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麦斯克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辅导计划”)等有关计划,对麦斯克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斯克”、“发行人”或“公司”)进行了辅导。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经过描述
本期辅导期间自第三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签署日至本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签署日。在辅导过程中,国泰君安会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持续对麦斯克进行了详尽的尽职调查,同时通过组织培训、专题备忘录、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面谈等辅导方式对麦斯克进行了上市辅导。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根据国泰君安与麦斯克签订的辅导协议及指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国泰君安组成麦斯克辅导小组。本次辅导进展报告提交前,辅导人员为:李懿(组长、保荐代表人)、吴素楠(保荐代表人)、吴曙光、袁碧、殷敖、王也、邓博韬。
上述辅导人员均已取得证券执业证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辅导资格,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除国泰君安以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锦天城律师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发行人接受辅导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其
名单如下:
序号 接受辅导人员姓名 接受辅导人员职务
1 史建强 董事长、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 史舸 董事、总经理
3 赵雁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 樊亚平 董事、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5 李堃 董事、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6 田献立 董事
7 李光宇 独立董事
8 楚科伟 独立董事
9 李立本 独立董事
10 陈翔宇 监事会主席
11 杨亚萍 监事
12 武云博 监事
13 焦二强 副总经理
14 陈爱勤 副总经理
15 胡晓亮 副总经理
16 韩静 河南资产企业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授权代表
注:2023年 8 月,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军强变更为史建强,接受辅导人员因此发生调整。
(四)辅导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内容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协调其他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的安排实施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工作,深入了解公司业务技术、行业发展、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等情况,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审核要求,继续核查公司所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整改;
(2)对募投项目具体测算进行细化完善,并完成了募投项目具体事宜的落实;
(3)针对辅导对象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执行穿行测试及截止性测试,确认辅导对象费用归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
(4)核查辅导对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