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4 18:13:04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江苏
终于等来啦~
发表于 2024-11-14 17:51:52

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102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破产重整有关事项

监管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经
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24 年一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 6,964.1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5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23.23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 2024 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由于公司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确定性,如产业投资人后续资产注入安排尚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经中介机构出具审计评估结果、相关各方尚未根据尽职调查协商谈判、相关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亦未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等。业绩承诺存在因为前述相关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未能达到相关业绩标准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如投资款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相关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相关业绩补偿无法实现,资产无法注入或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注入等。

3、由于存在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形势变动、经营不善等风险,可能使得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徐良先生需要承担补足业绩承诺差额的义务。徐良先生持有的公司资产状况可能发生变化,使得徐良先生用于承担业绩承诺差额的资金可能不足,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花王股份”)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有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4】3582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公司收到 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现就 问询函》相关部分问题回复如下:

二、 重整计划(草案)》显示,公司在重整程序终结后第二个至第四个完整会
计年度内业绩承诺未达标,不足部分由产业投资人向花王股份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请产业投资人结合其主要资产情况及资信情况等,说明是否具备业绩补偿的履约能力,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履约保障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根据《 重整计划(《 草案)》,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系合伙企业投资人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自然人投资人徐良先生。产业投资人将以自有资金、可变现资产、经营收益等方面作为现金补足的资金来源。

1、合伙企业投资人

(1)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辰顺浩景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3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23 年 1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C7Q1R36L

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
158 号 1 幢 902 室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