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3 20:13:16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上海
@中国电信 @中国联通 @中国移动 国资背景的三大运营商在底层数据建设中要承担起责任
发表于 2024-11-23 18:08:00
来源:新华社

  国家数据局23日发布消息,根据最新印发的《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到2028年,我国将建成100个以上可信数据空间,形成一批数据空间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

  什么是可信数据空间?

  行动计划给出可信数据空间的明确定义——

  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

  当前,数据要素的流通多是点对点,效率低、成本高,安全可控性比较差。如果利用规则和技术打造一种“靠谱”的基础设施,让更多主体进入“空间”内,一起创造更多数据服务、数据产品,就能实现数据价值增值。这是可信数据空间要实现的目标。

  “传统意义上的基础设施,如通信、计算等,往往是高度标准化的,先建设再推动应用创新,但可信数据空间是以应用为导向的,每个空间的参与主体和应用模式各不相同,技术方案要根据实际需求‘量体裁衣’。因此可信数据空间更是一种数据应用生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所所长刘默说。

  刘默表示,未来随着可信数据空间的建设发展,各个空间之间将实现互联互通,就能在更大范围内建立起一套数据资源流通利用的技术体系。从这个角度理解,数据空间也具备数据基础设施的属性。

  5类参与方共建空间3种能力

  空间里,按职责分为5类参与方:可信数据空间运营者、数据提供方、数据使用方、数据服务方和可信数据空间监管方。他们共同打造规则清晰、技术可信、供需活跃、服务创新的生态体系,最终确保空间具备可信管控、资源交互和价值共创的能力。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管理理论与技术国际研究中心教授张向宏说,可信数据空间运营者负责制定并执行空间运营规则与管理规范,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比如行业协会、平台型企业等,也可以是数据提供方如制造企业、金融机构等,或者由数据服务方如提供数据开发、数据中介、数据托管等服务的主体承担。

  培育推广5类可信数据空间

  长虹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唐博分享了长虹控股集团正在打造的数据空间应用场景:针对订单客户对产品质量的需求,将订单生产过程数据在可信可控可追溯的前提下与客户共享,产品质量透明公开,让客户放心。供应链历史数据经过脱敏处理后,可作为链上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贷款的增信依据,保障其资金充足,维护供应链安全韧性,让供应商安心。

  唐博所描述的,正是龙头企业利用自身掌握的数据资源,构建企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高质量发展的一种尝试。

  除了企业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开展行业、城市、个人、跨境等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既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领域选择相契合,也与推进数字化转型的重点方向相匹配。

  今年8月,在贵州贵阳举行的2024数博会上,南方电网正式启动了南方能源行业数据空间建设,已有来自能源、通信、设备制造、交通、数据交易所等32家单位加入生态合作倡议。

  南方电网数字化部总经理龙云告诉记者,行业数据空间,往往是为了解决行业共识问题,促进行业整体发展。要实现电网稳定运行离不开设备,南方电网正与设备厂商紧密合作,通过数据空间实现这类数据的合规安全开放,研发相应的数据产品,帮助设备厂商提高变压器性能、提升设备竞争力,更好支撑电网稳定运行。

  加快推动可信数据空间规模化应用

  当前,我国数据空间与全球发展同步,总体以点状探索为主。想要形成规模化应用,尚需一段时间。

  刘默表示,在当前阶段,需要建立一套可信数据空间的培育机制,既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更多主体进行探索,也要通过产业联盟、行业专家给予专业帮助。此外,还应该围绕身份认证、数据目录、使用存证等领域建立公共服务能力,降低空间建设的探索成本。

  龙云认为,当前空间建设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各类数据空间在技术架构、接口协议等方面可能会存在差异,对未来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合作带来困难,需要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降低互联互通的技术门槛。

  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统筹利用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可信数据空间制度建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孵化、应用服务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并充分发挥产业联盟、标准化组织、行业协会等引导作用,促进可信数据空间制度规则、技术研发、能力构建、运营推广、市场服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