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 中润 公告编号:2024-093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1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相关人员及所涉及中介机构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沟通和分析,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进行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现就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023 年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置业”)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兴瑞”)100%股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维钛业”) 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 51%股权进行置换。
一、关于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不准确的问题
(一)问题描述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资产以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查,评估机构对淄博置业没有产权的地下停车场、储藏室,按照征收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评定估算,不符合相关规定,淄博置业的评估价值不准确。公司董事会未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4 号,下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充分关注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导致公司有关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定价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应期间重组事项的账务处理不正确。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整改措施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通报了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并根据《决定书》的要求,与置出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评估公司”)就山东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沟通和分
析。中联资产评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出具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置
换涉及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因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调整估值说明》(以下简称《调整估值说明》),基于以上检查事项及当地税务局对土地增值税征纳认定标准,评估调整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调整后,山东中润集团
淄博置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 15,577.36 万元,评估
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27,711.04 万元,评估增值 12,133.68 万元,增值率 77.8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调整估值说明》,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3 年第三季度至 2024 年第三季度期间的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 2023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除特殊注明外,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下同)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无形资产 1,353,871,944.92 -45,775,799.24 1,308,096,145.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85,231,731.13 -45,775,799.24 2,039,455,931.89
资产总计 2,321,061,368.25 -45,775,799.24 2,275,285,569.01
未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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