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4-88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
已清偿完毕,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81 号)。
2、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药业”)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与埃塞俄比亚 NIB 国际银行(以下简称“NIB 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
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 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
向埃塞俄比亚 NIB 国际银行借款 4 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 5,183 万元)提供担
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目前,SSC 已提前结清贷款,NIB 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押。根据埃塞俄比亚当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SSC 公司已向 NIB清偿相关的全部银行借款本息及违约金,根据埃塞俄比亚当地法律的规定,三圣药业对 NIB 的全部担保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三圣药业的担保责任也已经全部解除;三圣药业用以提供担保的财产(房屋、机器设备)的抵押登记已经全部解除;三圣药业在本次担保合同中不存在其他法律风险。公司聘任的国内律所和审计机构将于近期完善核查程序。
3、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进展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1 号)。
2、公司董事会已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不足,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争取尽快达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
3、目前公司正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请求法院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债务危机化解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4、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公司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推荐,公司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2024 年
10 月 31 日,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 2 家意
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经重庆市渝北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最终确定河北冀
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衡集团”)为中选投资人。2024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与冀衡集团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双方就公司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以促进双方后续开展进一步的具体商谈。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三、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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