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元旦和年末春节消费旺季的临近,为了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广州、上海等一线城市纷纷启动新一轮消费券发放活动,促进消费回暖。
近日,广州计划“发钱了”,将分三轮滚动发放1亿元“食在广州”政府消费券,手机定位在粤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均可领取。上海也有“福利”发放,经市政府同意,于12月份发放第三轮“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
业内人士认为,消费券作为宏观调控的补充工具,配合政策组合拳由地方政府灵活发布,对于提振地方消费和拉动市场活力具有直接效果。
广州上海轮番推出刺激消费举措
11月28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在广州”政府消费券有关实施方案。广州计划分三轮滚动发放1亿元“食在广州”政府消费券,手机定位在粤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均可领取。
据了解,消费券券面额度划分三档,分别是满200元减5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
据悉,首轮消费券将于近期发放,至2025年上半年分三轮、多周次进行滚动发放。活动覆盖精品消费月、元旦、春季广交会等重要消费节点,届时消费者可登录相关平台领取消费券资格参与活动。
此次消费券发放进一步扩大了活动覆盖对象范围,位置信息定位在广东省内和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均可报名领取消费券资格。
通过信用核查且能开具相应消费发票的餐饮企业,以及提供餐饮服务的住宿企业均可报名。鼓励企业进行全渠道营销宣传和推出让利优惠方案。通过优惠叠加,让消费者在企业折扣基础上再享受政府消费券立减优惠。
与此同时,11月29日,上海在延续前两轮消费券发放经验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于12月份发放第三轮“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
上海市商务委表示,考虑到元旦假期临近,第三轮发放安排相较前两轮有所调整,主要体现在“两变三不变”。其中,“两变”指发放批数有变、核销期限有变;“三不变”指券面额度不变、折扣率不变、领取方式不变。
上海市商务委表示,第三轮的券面额度、折扣率与第二轮保持一致,四种券面仍以七折优惠安排。具体为满300元减90元、满500元减150元、满800元减240元、满1000元减300元。
第三轮共安排发放三批,时间具体为12月7日、14日和28日。其中,12月7日、14日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仍为10天;28日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延长至16天,核销期限至2025年1月12日23:59。
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和提振市场信心
除了广州和上海,此前已经有多地采取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刺激消费和提振信心。
德邦证券统计,9月以来多地重启发放消费券形式,核心城市如上海、杭州等地发放消费券金额就超过10亿元。从消费券发放特点来看,具有大量、小额和有效期限短的特点,同时,应用场景日益丰富,涵盖餐饮、零售、文旅、汽车、家电多个领域。
从过往发放消费券发放效果来看,乘数效应释放得比较充分,根据北大发展研究院报告,我国 2020年3月至4月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时段一般在两周以内,大部分城市核销率在六七成,关联消费最少是消费券的3.5倍,最高可达17倍。
以上海为例,11月29日,上海市商务委透露,前两轮“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累计共发放超过603万张,资金撬动比约为4.2。特别是在第二轮发放中,四种券面折扣率全部调整至七折,显著激发了消费热情,有力带动了餐饮消费市场的人气。
德邦证券分析认为,短期看,消费券作为宏观调控的补充工具,配合政策组合拳由地方政府灵活发布,对提振地方消费和拉动市场活力具有直接效果,对线下零售、餐饮等前期承压板块利好直接;长期来看,2024年7月国务院明确统筹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两新”工作,1500亿元支持地方自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券应用场景广阔,有望成为政策顶层设计的重要抓手,撬动更大社会资源和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