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立马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计划向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汇翔建设”)租赁其位于萍乡经济开发区周江电子信息产业园D1、D2 栋标准厂房,用于子公司办公及生产经营。子公司拟租赁房屋面积为 10 万
平方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租赁期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8 年 12 月 5 日,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 4,5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汇翔建设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系萍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的公司,汇翔建设与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名称: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1586597827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开发区经贸大厦附 3 楼
法定代表人:欧阳淀
注册资本:160,015.3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物业管理,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汇翔建设 57.62%股权,江西振兴发展汇翔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汇翔建设 40.97%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汇翔建设 1.41%股权。
经查询,汇翔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地址:萍乡经济开发区周江电子信息产业园 D1、D2 栋
租赁房屋面积:10 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
权属:租赁的厂房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允、
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江西立马车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1.1 甲方将位于萍乡经济开发区周江电子信息产业园 D1、D2 栋标准厂房租赁给
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10 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轻工业厂房,包租给乙方用于生产经营。如乙方需改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和维护,自行承担生产经营过程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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