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4 08:30:3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要熬出头了//@定风丹 :按剧本在演,不出意外下一步就是洪涛氢谷或者赢古能源资产重组注入,脱胎换骨
发表于 2024-12-03 16:07:30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400241 证券简称:洪涛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

2024 年 9 月 19 日,黄德武、金俊宪、李师聪、莫心刚以被申请人深圳洪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破产清算,案号为(2024)粤 03 破申 967 号。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听证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
《听证通知书》,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前往深圳
中院参与(2024)粤 03 破申 967 号案件的听证调查。同时,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该案件的《异议通知书》,公司依法享有听证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年新先生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听证,公
司就黄德武、金俊宪、李师聪、莫心刚四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向深圳中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

二、公司收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 03 破
申 967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洪涛公司仍在营业中,有较多劳动者在职,部分员工向本院明确表示反对破产,洪涛公司破产与在职员工生存权益保障不符;洪涛公司制作的《财务会计报告》记载为资产大于负债,投资者持有的洪涛公司
股票亦可公开交易,并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洪涛公司名下尚有多处不动产未处置,该公司亦在对项目施工应收款进行追收,四名申请人的债权有通过执行获得清偿的较大可能性。综上,本院认定,四名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当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不予受理申请人黄德武、金俊宪、李师聪、莫心刚对被申请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为持续经营四十多年的建工领域的大型集团公司,在主体工程建设、装修装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很强的科技实力和创造力。洪涛股份作为深圳第一家、全国第二家建筑装饰行业上市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全牌照建设类资质,是建筑装饰行业著名品牌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共获得 38 项鲁班奖,160 多项国家装饰金奖。公司未来依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无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正常运转,尽管公司暂时处于流动性不足,但是公司管理层正组织积极自救,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落实回收应收账款,积极应对诉讼,设法拓展业务,寻找合适的投资者,以此保障广大债权人的权益,尽早走出困境。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 03 破申 967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