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罗博特科: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收购ficonTECServiceGmbH及ficonTECAutomationGmbH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更正后)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共一册,第一册)
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5
二、评估目的 ......1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4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34
五、评估基准日 ......34
六、评估依据 ......34
七、评估方法 ......3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4
九、评估假设 ......45
十、 评估结论......4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5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55
十三、评估报告日......56
备查文件目录 ......58
天道亨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清单、权属证明和未来盈利预测等资料,已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同意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资产评估工作不存在偏见。
七、我们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人员不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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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 本报告依据委托方和本评估机构之间签署的委托合同或协议书出具。如委托方与相关当事人未依据资产评估相关法规提交评估资料盖章件、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评估服务费用,以及如本报告涉及国有资产未办理备案或核准手续,本报告无效,本报告不得使用。
十、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天道资报字【2024】第 24055107-02 号
天道亨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收购 ficonTEC ServiceGmbH 及 ficonTECAutomationGmbH(以下简称“FSGGroup”)股权之经济行为,对 FSG Group 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对象是 FSG Group 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 FSG Group 在评
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及其它各种影响因素,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 FSG Group 进行整体评估,最终选用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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