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间,海联讯(300277)公告称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在2020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部分电力信息化类业务的收入和成本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海联讯公告截图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应叶萍、财务总监马红杰、董事会秘书陈翔被要求承担主要责任,并受到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表示已于2024年8月1日整改完毕,相关事项不会对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产生影响。此外,公司承诺将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今日深交所也发布了公告《关于对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叶萍、马红杰的监管函》,海联讯(300277)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应叶萍、财务总监马红杰收到了监管函。监管函指出,海联讯在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公告中,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收入确认方法的适用性问题。
深交所发布的监管函截图
具体来说,海联讯对2020年至今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自查,将原本采用的“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这一更正导致2020年度至2024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调减2529万元、2351万元、1589万元、694万元和44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5%、9.12%、6.17%、3.16%和1.52%。
监管函强调,应叶萍和马红杰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并要求公司董事会重视问题,及时整改。
2024年前三季度,海联讯实现收入1.31亿元,同比上升36.17%,归母净利润451.91万元,同比下降35.35%。按单季度来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5277.12万元,同比上升76.23%,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64.27万元,同比上升3.88%。本报告期内,海联讯三费占比上升明显,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总和占总营收同比增幅达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