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36,28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008%)的股东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雅”)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1,767,647 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255,882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511,765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海吉雅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拟减持股份股东名称: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总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吉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6,2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00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海吉雅自身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海吉雅通过司法裁定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海吉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1,767,647 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255,882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511,765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吉雅不存在尚在履行的相关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吉雅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海吉雅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海吉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海吉雅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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