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7 09:11:10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安徽
转发
发表于 2024-10-24 16:41:10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4-07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23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131)、《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63)、《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及解除部分轮候冻结暨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0),披露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睿鸷”)持有公司的 16,720,000 股股份存在司法冻 结及轮候冻结相关情形,具体内容敬请查阅上述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2021)
浙 06 执 237 号《通知书》。获悉绍兴中院向上海睿鸷及相关当事人作出执行通知,
拟依法拍卖被执行人上海睿鸷持有的公司 16,720,000 股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拍卖通知书主要内容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文奇、 李丹婷:

本院依据北京精诚公证处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京精诚内经证字第

01512 号、01513 号公证债权文书,于 2021 年 4 月 7 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文奇、李丹婷公证债权文书一案。

执行中,本院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查封被执行人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所持 ST 步森(证券代码 002569,证券类别:非限售流通股)共 16,720,000股。

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本院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上述股票。拍卖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并参照证券交易市场该股票市场价确定起拍价:以挂拍前一交易日每股收盘价为准计算展示价,以开拍前 20个交易日每股收盘价平均值为准计算参考价,以不低于参考价的百分之七十确定一拍起拍价,若一拍流拍则以不低于一拍起拍价的百分之八十确定二拍起拍价。

如有异议,请在 10 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特此通知。”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相关事项未对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鉴于截至目前,本次执行事项尚处于异议期,法院是否最终推动拍卖、变卖该等股份,及其是否最终成交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该案后续相关执行情况的不确定性风险,理性投资、谨慎决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维同创”)持有公司股 21,333,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1%,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睿鸷持有公司股份 16,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鉴于前述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如后续上海睿鸷所持公司股份被法院执行拍卖、变卖程序且被方维同创以外的其他主体全部或部分取得,公司将可能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谨慎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 06 执 237 号《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