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落实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关键原料供应保障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
发展能力,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参与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镍钴”)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交所集团”)
公开挂牌的增资扩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甘交所集团通知,确认公司为金川镍钴增资扩股项目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为 9.1666 元/股。鉴于金川镍钴已整体变更为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镍钴股份公司”),公司与金川镍钴股份公司签订了《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或“本协议”),公司本次最终认购金额为 49,999.999778 万元,占金川镍钴股份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 0.7727%,公司已全额支付增资价款。《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资价款、支付
1、双方同意甲方此次增资价格以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结果即9.1666 元/股为本次增资价格,乙方增资价款为 49,999.999778 万元。
2、乙方应将扣除已付保证金外的增资价款一次性足额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交割”,乙方实际支付完毕前述增资价款余款之日为“交割日”)。
(三)过渡期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甲方的损益由本次增资扩股后的股东共享。
(四)违约责任
1.在本次增资交割之前,若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价款和配合甲方召开公司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申请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应按《增资扩股公告》《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投融资双方应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甲方。
2.乙方逾期付款的,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生效后,不履行、不完整履行或者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之内容,或双方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双方均有违约的,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金川镍钴股份公司掌握丰富的镍钴资源,具有稳定、优质的镍钴原料,公司在正极材料产能布局、研发实力、下游市场等方面具有优势。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双方推进业务合作,优势互补,有效拓宽公司原材料来源,实现多维度的供应保障,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和持续发展能力。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